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设备租赁单位、建筑起重机械拆装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等法规规章规定,以及现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结合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际,我局制定了《吴江市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现将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二○○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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