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和《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日前开展了2026年度水稻田生态补偿资金申报。
根据苏州市农业农村部门的审核结果,依据《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市级资金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3日。
各组织或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财政部门书面提出。公示受理部门: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自然资源科),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邮编:215200,受理电话:0512-63980342。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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