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当好区委、区政府在外事工作中的助手和参谋。对制订本区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提出建议;检查本区涉外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本区的重大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本区的涉外事件和事务。
(三)围绕乐居吴江建设和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为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提供信息、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地方和民间的对外交往渠道,积极发展本区经济、技术、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为吴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审核本区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区委或区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具体事宜;负责对全区因公出国任务进行审核,并逐级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负责对本区因公出国人员涉外政策教育、出国纪律教育、安全防范教育、负责申办本区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签证;负责审核本区邀请外国人来访的请示报告;负责办理来访外国人的签证函电及其他领事业务。
(五)负责组织接待来本区访问外宾;接待来本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六)负责管理全区外国友好城区、友好交流关系以及友好乡镇、友好单位的对外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负责收集、了解外国友好城区及毗邻地区的有关情况,为巩固和发展友好城区关系,拓宽对外交往渠道,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七)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的情况,定期综合本区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情况,并向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外办报告。
(八)负责在上级外办的指导下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事宜,统筹安排和管理本区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
(九)协调本区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十)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归口管理外事服务工作。
(十一)对本区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总结交流本区外事工作经验;组织外事干部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认真贯彻《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二)配合和协助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和材料,向本区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参与编印对外宣传资料;协同审核本区重要涉外报导和稿件。
(十三)办理外交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外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当好区委、区政府在外事工作中的助手和参谋。对制订本区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提出建议;检查本区涉外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本区的重大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本区的涉外事件和事务。
(三)围绕乐居吴江建设和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为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提供信息、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地方和民间的对外交往渠道,积极发展本区经济、技术、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为吴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审核本区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区委或区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具体事宜;负责对全区因公出国任务进行审核,并逐级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负责对本区因公出国人员涉外政策教育、出国纪律教育、安全防范教育、负责申办本区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签证;负责审核本区邀请外国人来访的请示报告;负责办理来访外国人的签证函电及其他领事业务。
(五)负责组织接待来本区访问外宾;接待来本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六)负责管理全区外国友好城区、友好交流关系以及友好乡镇、友好单位的对外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负责收集、了解外国友好城区及毗邻地区的有关情况,为巩固和发展友好城区关系,拓宽对外交往渠道,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七)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的情况,定期综合本区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情况,并向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外办报告。
(八)负责在上级外办的指导下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事宜,统筹安排和管理本区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
(九)协调本区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十)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归口管理外事服务工作。
(十一)对本区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总结交流本区外事工作经验;组织外事干部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认真贯彻《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二)配合和协助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和材料,向本区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参与编印对外宣传资料;协同审核本区重要涉外报导和稿件。
(十三)办理外交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外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