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权责边界,加快市场化转型,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吴江市盛泽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苏州市吴江东西快速干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吴江市太湖渔湾美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吴江东虹电器有限公司、吴江市松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吴江滨湖新城科创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吴江市横扇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苏州市吴江区松陵农村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吴江市横扇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吴江市松陵镇八坼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吴江市松陵农村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吴江市横扇田西荡污水处理厂、吴江市平望城乡一体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盛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吴江市盛泽轻纺商城有限公司、吴江市七都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浦江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州众安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吴江震泽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吴江市汾湖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不再是我区融资平台公司,以上公司后续举借的债务,吴江区人民政府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
特此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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