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8号)、《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城〔2020〕125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苏住建燃〔2020〕8号)等规定,对苏州平庄工业天然气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
二、申请经营许可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陈述补正,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逾期不予受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区住建局燃气办询问。
三、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如有异议,可以来信、来电、来访吴江区住建局询问。
联系地址:吴江区笠泽路551号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12-63011517。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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