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产已达成交易,申请办理房产交易手续。现向社会征询异议,期限十五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即按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徐四宝,身份证号码:320525195809XXXXXX,钮明珠,身份证号码:320525196508XXXXXX,于1990年向吴江市南麻房产综合开发公司购买坐落于盛泽镇南麻社区引庆路14号2幢401室的房屋,建筑面积74.2平方米,价格27500元。
因购买时未及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现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本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特此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苏州市吴江区房产管理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电话:0512-63465800)。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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