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联合公布的《关于2022年4月苏州市区价格指数的通报》,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对困难群众实行物价上涨动态补贴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22〕55号)精神,对物价指数发布当日实际在册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物价补贴。
一、政策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对困难群众实行物价上涨动态补贴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22〕55号)。
二、发放要求
1.对物价指数发布当日实际在册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物价补贴。
2.发放时要特别注明所发补贴为“价格临时补贴”,并于当月内将物价补贴发放到位。
3.物价补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和爱护,须专款专用,及时发放。
三、发放标准
每人9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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