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吴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努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创新突破、持续发力、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吴江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专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授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要义和丰富内涵。全区基层党员冬训采取网络直播形式,进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开创依法治区新局面》专题党课,并编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刊》。举办全区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公务员任职和各类业务培训的必学内容,推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苏州市吴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谋划落实“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全力推动重大法治举措及时落地。及时传达学习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明确年度重点工作;集中听取、专题研究“僵尸企业”处置、生态环境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社会矛盾调处等重要涉法事项。坚持会前学法、议事用法、决策依法,区政府常务会全年完成《城乡规划法》《专利法》等集体学法6次以上,吸收法律建议60余条。制定《苏州市吴江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实现各级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学法用法测评工作全覆盖。
(三)着力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开展基层法治建设专题调研活动,推动基层全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清单”“基层法治工作任务清单”,出台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实施意见,探索构建“一核双翼”基层法治实践模式,指导法治示范创建达标行动。建立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项指标持续提质增效。制定《2021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对全区11个区镇(街道)、27个行政机关实施全覆盖督察。组织开展全区169名非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615名中层干部的任职法律知识测试。细化落实省、市法治监测指标,综合运用日常测评、专项督察、听取意见以及网上测评等方式,统筹开展法治建设考核,并将考评结果及时纳入全区综合考核体系,强化结果运用。
二、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一门一网一次”集成融合改革,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全覆盖,1604项服务实现“一网通办”,1490项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105项政务服务整合为“一件事”,545项事项在一体化示范区内均可自助通办,63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创新“政银通办”新模式、“云联席”工作机制,开发上线“智能云柜”“刷脸开户”“随e”看政务等智能系统,提速政务服务“一网集成”“一窗办成”。探索打造“无证明”城市名片,实施首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40项,12项高频事项减证落地。全年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归集注册登记、行政处罚等10万余条信息,落实检查计划和任务610项。
(二)创新打造“最舒心”营商环境。创新运用营商环境观察员、“政法惠企直通车”等制度机制,细化出台50条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集约利用信息资源实现企业“精准画像”,“工业生态数字管理”入选“中国改革2021年度案例”。加快打造知识产权“一站式”协同保护平台,创建“长三角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落实保护创新发展18项司法举措,丝绸产业获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首创破产司法联动机制荣获中国营商环境“投资环境创新奖”。高标准实现“1330”改革目标,约68%企业开办手续0.5天办结,不动产登记“交地即发证”“交房即发证”。核发首张冠名“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外资营业执照,年内新设外企数量和规模增长明显。
(三)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区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收集有效信用数据660万余条,上报苏州383万余条,形成“信用吴江”网站、行政服务自助机、移动端信用服务“三位一体”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阵地。多部门联动开展信用审查,涉及企业近3.5万家,出具审查报告264份,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组织企业信用体检和信用修复培训会,落实信用协同修复和异议处理,持续开展集中治理,多途径降低企业信用风险。试点建立企业信用“一码通”,推动“互联网+信用监管”,整合信用承诺数据6.7万余条,承诺履约情况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成为全省首个实现信用承诺全流程闭环管理的区县。
三、坚持严格程序,规范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公布实施《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持续推进重大决策规范化、制度建设精细化。健全决策管理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6项法定程序,突出民生领域决策导向,“全民健身实施规划”“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等涉及百姓日常生活的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和网上运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双保险”作用,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机制,不断规范政府法律事务办理程序,区政府文件、重大合同、上市公司历史沿革等全部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质效。综合运用计划管理、项目征询、定期普查、备案审查、专项清理等方式,推动制度建设全过程、全链条管控,大力推动制度建设由管理型向服务型有序转变。相继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新行政处罚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经过多轮梳理审核,着手废止规范性文件24件,修订6件,结果向社会公布。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69件,合法性审查率、公开实施率、纳入全省平台运行率均达100%。协助开展《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和《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基层立法调研3次,承办各级立法意见征求28件,反馈建议意见148条。
(三)打造制度建设规范闭环。全面推进决策、文件实施效果后评估,《苏州市吴江区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商品房开发项目销售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吴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等10件决策文件被列入评估,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广泛采取调查问卷、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执行效果、投入成本及社会效益等进行全面调查评估,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四、坚持规范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创新综合执法改革模式。以争创省级试点示范为目标,立足职能、情报、指挥、队伍和制度构建“五大体系”,推行“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新模式,探索打造综合执法“吴江样板”,改革工作方案被省委编办全文转发,在全省推广。实施赋权清单动态调整,编制审核公布市场监管等七个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权力清单共2982项。持续巩固提升镇域综合执法改革成果,出台镇(街道)五大类13项执法流程标准、24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1+6+N”全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获评2018-2020年度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奖。
(二)加强执法行为监督管理。细化配套现场记录、案卷管理和争议协调等制度细则,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高质态覆盖。落实“首违不罚”要求,修订“减免”处罚清单,累计办理各类免罚轻罚案件超1500件,涉及金额5500余万元。制定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方案,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开展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内执法监督合作交流,与青浦、嘉善会商制定《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标准》,联动实施行政处罚案卷互评。
(三)注重法治资源协同融合。紧扣“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携手打造“C位长安”平安法治品牌,集聚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信访各领域优质法治资源,运用法治方式打出司法保护、协同监管、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组合拳”,形成80项阶段性实践成果,受到示范区执委会高度肯定。推进数据平台“一网通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深化“1+5+1”综合网格建设试点,数据赋能、精准研判、网格联动作用更加显著,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成为城市样本。
五、坚持突出重点,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完善综合处置机制。全省率先推动网格化社会治理,落地建成全省唯一的全国首批智慧侦查中心,创新打造“全民防”平安体系,全面汇聚信息云集、全民志愿、C位无诈“三大品牌”,实施交通管理“1234”行动策略,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平稳向好,电诈警情数同比下降15.4%。一体化融合综治、警务、司法、网格、心理服务5项功能,推进三级矛调中心(工作站)建设,形成“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一链条解决”机制。厘清信访、行政复议、仲裁、劳动监察界限,严格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落实高层级组织推动,分阶段分层次开展解决城乡建设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一楼一策”“一楼一专班”攻坚成效凸显。
(二)高效整合行政复议职能。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设立区镇(街道)复议受案窗口,规范复议办理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纠错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建立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信息交流机制,定期举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专题联席会议,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综合研判,增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加快复议体制改革,制定《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定纷止争职能作用,2021年,区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5件,办结66件,直接纠错14件,复议直接纠错率21.2%,实质性化解率24.2%。
(三)严格规范出庭应诉行为。召开行政与司法联席工作会议,紧扣行政复议、两法衔接、行政审判等重点领域,强化院府联席研判、风险提示、问题预警,综合运用行政监督和司法建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苏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标准,印发《苏州市吴江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规定》,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组织40多个乡镇及政府部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提高行政应诉水平。
(四)深入推进非诉纠纷解决。建立网格多元调解平台,推广应用“苏解纷”小程序,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做优“线上+线下”调解服务。健全医调、交调、校调、公调、法调、检调对接,推动各类纠纷解决方式流转互通、结果互认,实现“链条式”调解,平望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入选江苏省“金牌调解组织”。引入律师调解员及保险、医疗等领域专业调解员,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周排查、月研判、季通报,2021年,区镇两级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1974次,调解矛盾纠纷21769件,调解成功率达99.5%,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发挥。
2021年度,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展,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领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亟待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落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建设还需持续加强等。2022年,吴江区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部署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牵引,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