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1年7月29日(周四)下午13:30
地 点:吴江生态环境局六楼会议室
出席人员:吴江环境监测站站长钟睿
吴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大队长沈苗林
吴江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科负责人罗辑
吴江生态环境局法制宣教科科长顾岑
吴江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员杨超
新闻媒体:苏州市吴江区融媒体中心
(主持人顾岑)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吴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媒体通气会。出席今天媒体通气会的有吴江环境监测站站长钟睿、吴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大队长沈苗林、吴江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科负责人罗辑、法制宣教科科长顾岑、大气环境科科员杨超,请他们介绍吴江生态环境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的提问。
首先,请钟站长通报吴江区2020年环境质量状况。
(钟睿站长)各位媒体朋友们:
2020年吴江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指标有所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2020年吴江区共有地表水国考断面2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省考断面7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5.7%。城市内河省考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达标比例为100%。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2020年1-12月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三、空气环境质量状况。2020年1-12月,吴江区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为30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2.5%。
我的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主持人顾岑)感谢钟站长的权威通报。
下面,请吴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大队长沈苗林通报2021年上半年吴江区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沈苗林副大队长)2021年,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有力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一是坚持严格执法。1-6月,执法局累计检查企业1435家次,出动2850人次;发现环境问题30个、违法行为142个;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2件,罚款金额2769.72万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上级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太湖入湖排污口排查溯源等25项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打击了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二是聚焦大案要案。健全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深化行刑联动,聚焦大案要案,坚持“快查、快办、快处”,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无缝衔接,精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1-6月共计查处环保法配套办法等五类案件26件。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执法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严防大气污染。全员出动、靶向发力,常态化夜查60天,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重点污染因子监管,扎实开展“春夏攻坚”执法会战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检查企业410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63件;执法和监测联手,对开发区、太湖新城重点源企业开展常态化监督监测。持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借助无人机加大巡查范围,提升巡查效率。开展柴油车路检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柴油车超标排放、“冒黑烟”等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专项执法,保障水环境安全。开展太湖安全度夏专项执法检查,3-6月交办3批次27家企业70条环境问题。开展表面处理企业专项,重点突出金属表面处理废水零排放企业,累计执法检查金属表面处理企业31家,发现并整改问题33个,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8件近20人,对全区表面处理行业起到了警示作用。开展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溯源,针对吴江区太湖流域4480个排查点位,排查进度完成100%。
三是强化固废监管,防范安全风险隐患。结合双随机等日常检查,开展风险隐患摸排,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学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对区域内化工集中区、重点排污企业、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共计203家开展突发环境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行动。定期向应急部门移送安全问题线索,累计176条。先后专项开展246家纺织品后整理生产企业、9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执法检查,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开展安全排查及整改帮扶工作。持续开展“八查八改”专项执法检查,共计核查企业38家。
四是强化应急处置,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联合企业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以演促练、以练促战。开展环境应急队伍实战化拉动演练,以问题促提升,实现环境应急物资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强化培训,组织开展应急能力提升培训、污染防治设施安全检查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应急响应能力;召开“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会,持续督促指导生态环境系统工业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企业管控安全风险能力。
三、执法服务并重,提高执法效能
坚持刚柔并济。在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探索践行柔性执法,落实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累计对9家次企业免予处罚。做好以案释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用鲜活的案件阐述环境违法的界限,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强化帮扶指导。深化帮扶指导工作,1-6月已开展送法培训2次,帮扶指导企业47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推动企业绿色生产、安全发展。
我的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主持人顾岑)感谢沈大的权威通报。
下面是现场提问时间,欢迎记者朋友就本次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
融媒体记者问:请问,近期我们生态环境局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这方面有哪些新动作、新举措?谢谢!
[罗辑]答:自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提出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作为长三角核心区域和重要组成,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在交流互动、环境治理、重点合作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介绍一下:
一、“三统一”推进情况
1、统一监测方面。按照示范区环境质量监测统一和信息共享原则,吴江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方案》,目前三地重点水质断面锑特征因子自动监测数据已经共享。今年继续深化落实生态环境“三统一”制度,吴江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的《长三角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地表水手工监测网络优化实施方案》等初稿已经完成,正在征求意见和完善。2020年10月,根据统一监测时间,统一监测方法,统一监测地点,统一执行标准的精神,青浦吴江嘉善三地监测站开展了联合监测;今年7月,三地监测站已在吴江再次开展了联合监测。
2、统一执法方面。近年来,不断加强与青浦、嘉善、南浔等地的沟通交流,携手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联合执法。联合成立示范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三方积极探索执法跨界、现场检查互认工作。2020年,两区一县共开展四轮跨界联合执法行动,累计检查重点企业34家。与南浔交流对接,建立“信息联通、执法联动、纠纷联处、会议联席”的“四联”机制,创新跨区域联合监管模式,推进区域共保联治。组织开展“苏浙沪三地联合全要素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有效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响应和处置水平。
3、统一标准方面。吴江生态环境局全力配合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相关工作,着重向各区镇、行业重点企业等征询意见,并及时反馈。目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已经出台;《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固定内燃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已公开征求过意见。
二、其他相关情况
1、区域合作搭平台方面。2020年联合制定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生态环境领域2020年行动计划》。2020年10月,青吴嘉生态环境系统党建联盟在吴江正式成立,以党建汇聚发展动力。
2、高位合作促发展方面。2020年6月,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签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吴江示范区环境质量提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1月,与省环保集团签订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科创中心战略合作协议;今年6月,与长江环保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6月3日,由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人文交流体验基地联合主办的六五环境日活动在吴江举办,签署了“共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绿色发展国际创新中心战略框架协议”。一系列的“高位合作”,为吴江区高起点、高规格、高质量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鼓足了“东风”。
回答完毕,谢谢!
融媒体记者问:据我所知,吴江在全市率先试点了空气质量补偿制度,建立了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和补偿机制,请问这项工作成效如何?
[杨超]答:作为全市首家试点此项制度的区县,《吴江区区镇空气质量考核补偿实施办法(试行)》自2020年4月起实施,截至2021年2月,全区共实施补偿制度9次,总金额达240万元。
2021年3月,为了实现PM2.5及空气优良率“双指标”改善提升,解决O3浓度持续偏高问题,在原《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并由政府办印发《吴江区区镇空气质量补偿实施办法(2021修订版)》。3-6月,共实施补偿制度4次,累计上缴补偿资金420万元。
运用经济政策手段压实基层属地治气责任,在补偿办法的实施下,吴江区空气质量提升成效明显。2020年,在省厅公布的54个县(市、区)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四项指标排名中,吴江位列三项指标相对较好的前十名。其中,“PM2.5浓度相对较好”排名全省第四,“PM2.5浓度改善幅度相对较好”排名全省第六,“优良天数比率改善幅度相对较好”排名全省第五。2021年上半年,吴江区“PM2.5浓度相对较好”“PM2.5浓度改善幅度相对较好”再次位列全省前十。接下来,我们希望能借助补偿办法的修订,进一步提升优良天数比例,真正展示蓝天白云的改善成果。
回答完毕,谢谢!
(主持人顾岑)谢谢各位媒体朋友们。今天的媒体通气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