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汾湖市政养护有限公司之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黎里工业园污水互联互通提质增效设计勘测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FHGC20220304S号
二、采购内容:黎里工业园污水互联互通提质增效设计勘测服务
三、响应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2.1参加磋商响应单位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响应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响应单位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底,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审核后退还。
2、提供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响应单位符合“(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的承诺书。
注: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至报名现场审核,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磋商资格。
四、参加磋商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2年12月8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购买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3日13:30~14:0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1111开标室
2、磋商时间:2022年12月13日14:00(北京时间)开始
3、磋商地点: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1111开标室
4、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4.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凭“苏康码”绿码、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具体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罪行通知执行,开标当日属地疫控主管部门另有其他规定和要求的,应予遵从。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
4.3.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六、勘察现场:
各磋商响应单位应踏勘本项目设计范围的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正确的设计方案。本项目采购单位不统一集合投标人踏勘现场,磋商响应单位应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勘察现场所需费用自理。
七、联系单位:
采购单位:苏州汾湖市政养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春燕 联系电话:电话:0512-68621189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电话/传真:0512-68669209/65238892 联系人:朱晓芹 卢君悦
八、公示期: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九、请各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本公告发布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具体以上述网站为准,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