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群众文艺创作活力,提升我区群众文艺作品质量,根据《吴江区群众文化“民星奖”评奖办法》(试行)和年度工作安排,2023年4月25日,第三届吴江区群众文化“民星奖”舞台类评选在苏州湾大剧院举办。本次评选分音乐舞蹈类和戏剧曲艺类两大类分别进行,来自全区部分区镇、街道、各单位(团队)的15个节目参与评选,经过评委现场评分,最终评选出金奖2个、银奖3个、铜奖5个,优秀奖5个,现将获奖名单公示如下:
一、金奖
小品《湖湾新绿》 横扇街道办事处
舞蹈《垂虹别意》 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文体旅游局
二、银奖
芦墟山歌表演唱《百年奋斗百年路》 汾湖老年大学
小品《陪伴》 汾湖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社会治理局)
新民乐《太湖欢歌》 吴江教育工会,荣悦韵民乐团
三、铜奖
歌伴舞《银杏树》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实验小学
小品《不褪色的爱》 吴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小品《红包》 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文化体育站
歌曲《太湖渔歌》 七都镇文化体育站
小品《一叶同里香》 同里镇旅游和文物保护管理办公室
四、优秀奖
小合唱《你有多美》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社会事业局
越剧小戏《四张寿礼单》 桃源镇文体站
独唱《如果我失约》 吴江田心音乐
街舞《青春就是这样》 0512街舞俱乐部
相声《时代颂歌》 吴江曲艺家协会
公示时间为:4月26日―5月2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吴江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联系。联系地址:鲈乡北路437号;邮编:215200;联系电话(传真):0512-63490046;信箱:whk63490046@163.com。
苏州市吴江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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