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苏州市吴江区审计局自2023年3月6日至6月30日,对苏州市吴江区2022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相关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政策执行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审计署相关要求,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69个,独立核算机构200个。当年度吴江区本级部门全年预算支出121.83亿元,本级部门决算支出合计120.29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政策执行中较好地履行了职责,采购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在部分环节如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监管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1家单位采购内控制度规定不够完善,未明确单位自行采购事项的内控程序条款。
(二)“三重一大”执行不够到位,涉及3家单位3个采购事项合同总额52.58万元。
(三)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监管不够到位,涉及1家单位未按合同约定进度付款。
(四)1家单位对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审核不够到位,如合同金额存在笔误、个别条款不符合采购双方平等原则。
(五)采购形成的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2家单位的建设工程和信息系统未及时计入账面资产。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细化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切实执行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二)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对采购合同等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审查进一步严格细化,切实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各有关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现已全部得到有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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