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吴江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为:东至同津大道,西至太湖边,南至云龙路,北至吴中交界。以及同里古镇,东至同里湖西岸,西至同津大道,南至云梨路、松北公路,北至江兴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