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新药创制、高端医疗器械和前沿生物技术,着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苏州市科技局现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生物医药研发创新资助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二、支持重点
针对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择优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撑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三、项目类别
1.临床试验资助
130102对在国内开展,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经评审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资金支持。
130103对在国内开展,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改良型新药,经评审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资金支持。
130104对由我市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我市生产的创新药或改良型新药,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对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完成临床I、II、III期研究的新药研制项目以及获得许可并在我市生产的药品。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申请临床试验涉及共同申请单位的,须由批件第一单位提出补助申请。
2.医疗器械产品资助
130105对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且具有发明专利的第三类器械产品,按实际研发费用的20%,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130106对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且具有发明专利的第二类器械产品,对核定研发费500万元以上项目,按实际研发费用的10%,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130107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对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获得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以及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涉及共同申请单位的,须由注册第一单位提出补助申请。
3.仿制药资助
130108对在全国同类仿制药中前三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对核定研发费250万元以上项目,按照实际研发费用的20%给予支持,每家单位每年累计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对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在全国同类仿制药中前三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四、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注册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点击“政策直达->科技服务”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点击“苏州市科技局”图标进入,选择“2024年度苏州市生物医药研发创新资助项目”申报任务,在任务详情页找到要申报的计划类别,点击“办理”后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报单位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提前注册)。
项目申报材料经吴江区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下载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交至吴江区科技局农社科。同时填报《2024年度苏州市生物医药研发创新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电子档形式提交吴江区科技局农社科。
请于2024年4月15日17:00前完成网络申报。纸质材料请于4月18日17:00前交至吴江区科技局农社科(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18楼)。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吴江区科技局农社科陈鑫如、仲波 63981882
申报受理:
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程凯航65241080
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张弘驰6523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