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装备制造产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评审工作,经示范区执委会和一市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现将2022年度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申报范围
在示范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从事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技术管理、技术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上海市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机械设计包括产品设计、规划、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包括生产工艺、工装夹具、智能制造、机电控制、增材制造;技术管理包括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改造、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包括标准(规范)和标准化、设备安装、维修、安全管理、检验检测等。
二、申报学历、资历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聘用工程师职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聘用工程师职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三、申报说明
申报人按照下列要求填写《评审申报表》(附件1)、《业绩材料清单》(附件2)、《面试答辩表》(附件4)、《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5,此表按需填写),与其它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后于6月15日前按单位归属地报送至对应区(县)级人社部门,并将《申报人员一览表》(附件6)电子档发送至示范区机械高级工程师联评委办公室公共邮箱sfq_zhicheng@163.com。具体要求如下:
1.《评审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表中填写内容应注意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致,如: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填写应与工作经历中计算所得年限相符,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应与证明材料或证书相对应等。工作总结要重点突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工作内容、工作业绩、专业水平、工作成果、继续教育情况、论文等。个人声明栏由申报者本人签名;单位核实情况栏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核实后签名并加盖公章。
2.《业绩材料清单》(附件2,一式一份)。
3.《面试答辩表》(附件4,一式一份)。
4.其他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负连带责任,具体包括其中:
(1)申报人员身份证(护照),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税收证明(外籍人才)等证明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所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六个月内),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需提供学籍档案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国外学历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出具认证报告(即《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有职称证书及聘书。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按照属地要求提交有关聘任证明。事业单位申报人员还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4)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应准入执业资格证书等。
(5)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含继续教育网站打印件)及各类专业培训证书、证明。
(6)劳动合同及个人参保证明(劳务派遣人员还应提供实际工作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及本人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并在社保缴费单位申报职称)。
(7)著作、论文,要求已发表的论文需提交发表论文当期的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扫描件。已出版的著作需提交封面、封底、目录等相关证明材料。未发表的论文需上报电子文档(WORD格式)至公共邮箱,电子档名称为论文题目名称。
(8)申报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的代表性、标志性成果等业绩材料。包括: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奖励、荣誉/称号证书等,入选人才工程、主持的科研项目,授权的发明专利、标志性论著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属单位集体获奖的证书,应由单位出具证明,说明申报者在该获奖项目中所发挥的作用
(9)公示情况报告。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出的职称申报情况予以在一定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报告须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四、比照申报类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比照同类人员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不需要逐级申报:
1.主持完成省级重大科技项目(不含子课题的主持者),项目已通过验收。
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皆为第一发明人)以上,并实施转化,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作为第一完成人,研发并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发明、新品种等成果在生产中转化应用,近三年年均新增产值3000万元以上或年均新增上缴税金100万元以上。
4.重大技术装备国内首台(套)前3完成人,或国际首台(套)完成人。
5.主持编制1项国家(行业)标准,或3项以上省级标准,并颁布实施。
6.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奖人员。
7.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方面解决某一细节关键问题的高层次人才,且由3名以上专家(本领域正高级专家)举荐。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符合二省一市相关文件对应奖项。
五、评审程序
1.参加2022年示范区工程系列机械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全部需要进行“专业面谈考察”,面谈内容不局限于论文,凡与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在“专业面谈考察”范围内。面谈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申报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谈,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
2. 专家评议组根据《长三角生态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评价条件(试行)》(附件7),采用材料评审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申报对象的专业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初评意见。
3.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政策和标准条件对评议组初评意见进行审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人数的2/3为通过。
六、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需按照示范区两省一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为职称评审中的重要条件。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人员继续教育不作要求。各类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咨询各辖区人社部门。在二省一市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均可作为职称申报的继续教育依据。
(1)青浦区:申报人员近三年需完成公需科目课程学习9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45个学时,累计需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42学时。
(2)吴江区:申报高级工程师需提供取得工程师以来每年24学时的公共科目培训证明,至少提供2018、2019、2020、2021四年的。
(3)嘉善县:申报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申报时至少需提供2018、2019、2020、2021、2022五年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出具的年度学时证明。
(4)示范区专技人员可登入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长三角培训基地网站进行继续教育学习(http://csj.chinahrt.com/),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三地互认。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申报本次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同年不得重复申报两省一市本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
(二)申报人需按实际审核、受理需要,配合提供现有职称的评审申报表(或呈报表、初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复印件,或加盖颁布证部门公章的批文复印件。
(三)申报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评委会办公室: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社大厦601办公室,咨询电话:0512-63950227。
青浦区:青浦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地址:青浦区青舟路220号220办公室,电话:021-33868127。
嘉善县: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嘉善县魏塘街道谈公北路135号南楼104办公室,咨询电话:0573-84126237。
附件:
1-6:2022年度示范区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评审申报相关表格
7: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评价条件(试行)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评审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