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及本年度工作安排,经前期梳理,拟于近期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党政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63771014
邮箱地址:zzz@zzz.wj.suzhou.gov.cn
附件:
1.《关于印发〈震泽镇农村居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2.《关于印发〈震泽镇卫生费收缴试行办法〉的通知》
3.《关于印发〈震泽镇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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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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