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省督34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全市仍有1200余条劣V类水体,汛期“零存整取”严重影响水质的问题,其中吴江区任务208条。
二、整改实施主体
区水务局*,吴江生态环境局,各区镇。
三、重点措施
根据苏州市总河长令要求,全面排查并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按照2021年-2023年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劣V类河道治理攻坚行动。
四、目标任务
208条劣V类河道整治。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208条劣V类河道整治,同时开展整治成效“回头看”,巩固提升水质。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日)向吴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12-63938061
电子邮箱:wj263bgs@163.com
吴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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