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省督33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部分区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高新区、常熟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长期存在缺口,昆山多个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部分地区污水管网建设管护不力,太仓、张家港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控源截污不到位,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0.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抽查10处,8处存在停运、出水不达标等问题,其中吴江区涉及部分区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同里北联村韩墅及鸭头浜农污设施运行不稳定。
二、整改实施主体
区水务局*、水务集团,各区镇。
三、重点措施
根据苏州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吴江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按年度下达建设任务,完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农污设施整改及稳定运行。
四、目标任务
完成运东污水厂、盛泽南部工业区生活污水厂新扩建任务,完成2022-2023年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年度管网建设任务,完成同里北联村韩墅及鸭头浜农污设施整改任务。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完成运东污水厂、盛泽南部工业区生活污水厂新扩建;2022-2023年度完成新建污水主管网31.79公里、污水支管网170.41公里建设;完成同里北联村韩墅及鸭头浜农污设施整改,设施稳定运行。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日)向吴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12-63938061
电子邮箱:wj263bgs@163.com
吴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