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法制审核驻点服务
二、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
三、承接主体
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
四、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5万元
五、验收完成情况
现已完成合同内容,达到预定目标,满足合同要求。
六、公示时间
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0日
七、反馈及投诉方式
联系电话:0512-63938016
业务投诉电话:0512-63938069
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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