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瓜子酥
(一)抽检基本信息。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德福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州吴兴华乐食品厂生产的瓜子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德福生活超市,并对该店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瓜子酥3.9公斤,销售3.9公斤,货值金额99.84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德福生活超市做出没收违法所得26.85元、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大饼
(一)抽检基本信息。吴江区松陵镇隆客超市销售的大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吴江区松陵镇隆客超市,并对该店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大饼5公斤,销售5公斤,货值金额53.5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吴江区松陵镇隆客超市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27.8元、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蜜枣
(一)抽检基本信息。吴江区松陵镇隆客超市销售的蜜枣,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吴江区松陵镇隆客超市,并对该店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蜜枣17.5公斤,销售17.5公斤,货值金额402.8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吴江区松陵镇隆客超市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27.8元、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吴江区桃源镇祥柱小吃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吴江区桃源镇祥柱小吃店,并对该店实施现场检查。经查,不合格原因为清洗消毒不到位。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吴江区桃源镇祥柱小吃店给予警告。
五、瓜子酥(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基本信息。吴江区桃源镇铜罗立凯便利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州吴兴华乐食品厂生产的瓜子酥,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吴江区桃源镇铜罗立凯便利超市,并对该店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瓜子酥4公斤,销售4公斤,货值金额88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六、碟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吴江区桃源镇溢满楼农家菜馆使用的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吴江区桃源镇溢满楼农家菜馆,并对该店实施现场检查。经查,不合格原因为清洗消毒不到位。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吴江区桃源镇溢满楼农家菜馆给予警告。
七、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吴江区桃源镇铜罗阿飞面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吴江区桃源镇铜罗阿飞面馆,并对该店实施现场检查。经查,不合格原因为清洗消毒不到位。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吴江区桃源镇铜罗阿飞面馆给予警告。
八、筷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吴江区桃源镇董飞烙锅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吴江区桃源镇董飞烙锅店,并对该店实施现场检查。经查,不合格原因为清洗消毒不到位。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吴江区桃源镇董飞烙锅店给予警告。
九、黄花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吴江区松陵镇欧德福超市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吴江区松陵镇欧德福超市,并对该店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黄花菜5公斤,销售5公斤,货值金额399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十、蜜枣
(一)抽检基本信息。吴江区松陵镇欧德福超市的蜜枣,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吴江区松陵镇欧德福超市,并对该店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蜜枣105公斤,销售105公斤,货值金额1365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十一、韭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吴江区盛泽镇朋飞蔬菜摊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吴江区盛泽镇朋飞蔬菜摊,并对该店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4公斤,销售4公斤。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盛泽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