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剑锋、钮艳秋因保管不善,将吴国用(2014)第1001096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剑锋钮艳秋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