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小东、黄建芳曾于2024年4月24日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刊发了一则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王小东、黄建芳因保管不善,将苏(2020)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554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由于声明遗失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苏(2020)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55490号不动产权证书已经找到,本人声明2024年4月24日刊发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关于王小东黄建芳苏(2020)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55490号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小东、黄建芳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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