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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锦春吴证404083号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2024-03-28 16:06
来源: 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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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锦春因保管不善,将吴证
40408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秦锦春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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