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充分发挥专题述法“指挥棒”作用,坚持抓住“关键少数”、有效带动“绝大多数”,推动述、考、评、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切实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一是突出谋篇布局,加大述法工作“推动力”。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全体会议对述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吴江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完善各层级、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制,探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专题述法评议制度”,并将专题述法评议试点列入年度重点督促和推进工作任务清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区委依法治区办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述法工作具体安排,推动述法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增强述法工作“渗透力”。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述法对象、述法内容和述法形式,全面组织开展专题述法评议试点。推动履职实施办法、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等规定落地见效,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配套的述法工作体系。印发《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办法(试行)》,详细列举2类共30项法治建设职责,调研指导区镇(街道)建立清单任务分解,实现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管理。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松陵街道等镇(街道)制定实施本地职责任务清单,完善基层法治建设职责任务体系。
三是精心组织实施,提高述法工作“执行力”。构建起以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专题述法为主要方式,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年度考核为有效补充的述法工作模式。召开全区专题述法工作会议,抽取1个党委部门、2个政府部门、3个镇(街道)进行专题述法,听取平望镇、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等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对其他区镇(街道)和政府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实行书面审议,落实应述尽述。发放、回收测评表,结合年度综合考核开展全区88家单位述法民主测评,将述法事项履职情况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和网络评议内容,确保述法全覆盖、见实效。
四是强化考核督察,发挥述法工作“影响力”。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法情况作为法治建设考核重点内容,以考核为抓手推动述法任务落实。将述法工作列入区委依法治区办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对述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督办,以责任倒逼增强述法结果刚性。印发专项实施方案加强法治吴江建设监测评价,依托智慧监测平台,切实加强定期检查、专项督察,常态长效深抓问题整改,督促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补齐工作短板,推动述法效果积极转化为工作成果,确保上级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在吴江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