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农业生产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促进我区生态环境健康发展。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吴政办〔2018〕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的统一回收,集中处置。
一、回收范围:
本区范围内因农业生产所产生的农业生产废弃物(主要是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
二、回收单位:
苏州市吴江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指定回收点。
三、回收价格:
农药瓶0.3元/只,农药袋0.1元/只,农膜3元/公斤。
四、监督电话:
0512-63661623
希望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共创美好家园!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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