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委会、东太湖度假区管理办(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苏州市人社局《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2024〕3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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