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平望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分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现将苏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2〕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2〕38号)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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