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汾湖高新区城市管理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盛泽镇社会事业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党政办、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街道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残联:
为充分发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本民生保障功能,全面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服务水平,现将《关于加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民福〔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关于调整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吴民〔2019〕88号)同时废止。
附件:两补精准管理实施意见
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0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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