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科技局,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经发局,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科技局,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七都镇、桃源镇、震泽镇、平望镇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券更好发展,加速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利用,降低企业研发创新成本,帮助企业减少疫情影响,根据《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券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吴江区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方案》(吴科〔2020〕90号)文件精神,开展吴江区长三角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工作。吴江区科技局委托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简称“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创新券申领、使用和兑付相关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科技创新券申领及兑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注册在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诚信记录,与开展合作的科技服务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备案要求,并取得上年度或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2.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近一年内在税务、统计部门形成过研发投入数据的企业。
二、支持范围
1.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类。创新战略规划研究、企业竞争能力分析、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评估服务等;
2.技术研发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研发技术服务等;
3.技术转移类。技术评价服务、技术交易中介、投融资服务、创新创业孵化服务等;
4.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标准服务、软件与信息技术测评等;
5.创新人才培养。创新方法与创新人才培训,包括企业家创新领导力培训、技术转移服务人员培训等;
6.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仪器设施设备共享服务、文献情报服务等。
(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支持方式、比例及额度
吴江区长三角科技创新券由企业申领,企业自主选择机构兑付(通兑券)或企业兑付(通用券)两种方式,每家企业每年可以使用创新券的总额度是50万元,企业向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相关科技服务,吴江区科技创新券兑付额度不高于实际服务合同金额的50%。
四、服务机构
提供专业科技服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向为吴江企业提供科技服务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备相关创新服务能力和资质证明,注册2年以上,专职人员有相关业务经历。
3.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无信用不良记录。
服务机构有意愿在服务交易中收取创新券,符合服务范围要求的,可登录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平台(http://kjq.csjpt.cn)进行注册,发布服务事项。
五、创新券申领及使用
吴江区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按照以下流程申领使用:
1.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平台(http://kjq.csjpt.cn)注册,选择兑付方式“通用券”/“通兑券”后,按照平台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经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领取吴江区长三角科技创新券。
2.企业在平台向指定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服务机构接单,使用通兑券的项目需要服务机构在平台上填写服务合同意向书,使用通用券的项目无需上传。
3.管理中心对服务机构上传的服务合同中符合当年度服务事项内容的专业服务予以审核。在不超过服务事项兑付上限范围内,按该服务金额的50%拟定创新券使用额度。
4.与苏州市吴江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中规定的产学研后补助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支持。
六、创新券的兑付
服务机构或企业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申请兑付,具体流程如下:
1.使用通兑券的项目,由服务机构在平台上提交兑付申请和兑付材料;使用通用券的项目,由企业在平台上提交兑付申请和兑付材料;
2.兑付材料包括技术服务合同、发票、付款凭证以及服务结果凭证(如查新报告、检验检测报告及服务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
3.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吴江区科技局提交兑付清单,吴江区科技局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的,吴江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审批后集中拨付。
5.兑付有效期自管理中心拟定使用额度之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效。兑付申请可跨年度。
七、信用管理
申报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均实行信用承诺制度。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的每个服务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创新券补助额度,不得重复申请不同的支持内容和额度。企业购买专业服务所需经费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资助的,不得使用创新券。创新券的申领、使用和兑付不得弄虚作假。吴江区科技局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兑付创新券的服务机构及相应申领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并将服务诚信、服务质量等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创新券申领企业和兑付服务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拒不配合监督检查,或在申领、使用和兑付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吴江区科技局、财政局不予兑付或追回已兑付资金,并将相关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吴江区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采用常年申领,集中兑付的方式。
2.联系方式:吴江区科技局合作交流科,石建光,63981887。
系统支持,4006005114。
3.请各区镇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领科技创新券。
4.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