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科技局和财政局:
根据《转发省财政厅、科技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通知>的通知》(苏财教〔2020〕10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及经费下达给你们,本批安排分期拨款的项目共2项,本年度拨款900万元,相应增列你们“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60404)。
请严格按照《江苏省科技成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苏财规〔2017〕24号)以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项目合同等规定要求,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禁挪用和滞留,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8〕353号)及各项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申报书和合同确定的目标任务、阶段监督检查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落实自筹资金等各项保障措施,抓紧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专账管理项目资金,规范项目经费核算,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早出成果和效益。项目执行情况及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请及时报告科技局、财政局。请你们切实履行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监督检查项目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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