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统筹推进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鼓励外地职工留吴过年,全力保障企业有序生产,确保“防疫情、促发展”两不误,实现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集中推出系列暖心活动。面向外地留吴职工开展系列迎春送温暖活动,加强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结合“两节”送温暖,通过线上普惠,开展抢年货礼包活动,向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冬日暖心包,开展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一线职工慰问活动。对企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和阳光公益律师进企业体检活动。开展“一封家书”、“名家写福、职工得福”春联进企业、“看冬奥,过大年”专题灯谜等内容的职工文化活动。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推出新春文旅惠民系列活动。春节期间,对外地留吴职工参观国有景区和部分场馆时给予一定优惠,开展“留吴过年”全民阅读春风行动和观影活动等面向外地留吴职工的优惠活动。春节期间,外地留吴职工可免费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鼓励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为留吴人员提供流量礼包等服务。外地留吴职工春节期间在吴江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2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含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给予15分加分。开展年货节等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做好市场保供,充分体现城市温度和人文关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区教育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商务局、电信吴江分公司、移动吴江分公司、联通吴江分公司)
二、鼓励实施重点企业稳岗奖励。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对2021年度产值超过2亿元,且2022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超过20%(含)、10%(含)、5%(含)的重点工业企业,且2022年度产值同比增长5%(含)以上,分别按其2022年一季度产值较2021年一季度产值增长部分给予不超过5‰、4‰、3‰的奖励,每家奖励不超过30万元。各区镇、街道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关重点企业稳岗奖励政策。鼓励各地在指导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将外地职工特别是原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职工留吴过春节。开展外地留吴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三、激励企业加大留人引人力度。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延续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规定对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比例返还。鼓励企业春节前后主动采取积极留岗返岗举措,对成效较好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留岗补贴(区镇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主要用于外地职工特别是原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职工留吴补贴、返乡返岗交通补贴及春节期间组织各类文娱活动等支出。对1-2月吸纳首次来吴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定标准的来吴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四、多措并举开展技能培训。实施“留吴优技”项目制培训,支持重点企业在1月28日至3月15日期间组织留吴职工参加线上培训,结合生产实际需求融入岗位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和疫情防控等培训内容。对于在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平台”学习不少于24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春节前后职工集中休息期间,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对企业组织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及时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满足企业高质量用工需求。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对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不超过1年的新录用职工,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自主组织或委托机构采取线上培训模式开展岗前培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太培中心)
五、深化人力资源对接合作。强化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充分发挥“1+2+X”一体两翼双引擎模式,提高保障企业用工人力资源服务联盟和“乐业吴江”就业协作联盟工作实效。深化“用工速递”服务平台使用,明确区镇两级工作机制,优化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合作,切实推动区域用工资源共享。出台《“乐业吴江”就业协作联盟绩效考核细则》,区镇联动开展赴外人力资源对接合作,对成效显著的联盟成员,经评估后给予考核奖励。(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六、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各区镇要提前谋划节前节后招聘工作,全区联动组织好“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充分利用“就在苏州”“吴江好工作”“用工速递”等线上服务平台,提供求职招聘、劳动维权、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促进供求便捷精准高效。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1000元/人、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鼓励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1-2月为我区规上工业企业输送外来劳动力达一定规模,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一定标准的送工补贴。鼓励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春节期间以专车专列等形式点对点输送劳动力返岗。(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七、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企业要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支持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欠薪隐患春节前动态清零。开展“码上沟通、薪酬无忧”劳动用工管理行动,指导企业畅通内部沟通渠道,做好职工负面情绪管理,建立并发挥好企业内部协商协调机制作用。(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区人社局)
八、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围绕在吴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灵活办”“一次办”,多措并举优化政务服务,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区行政审批局)
九、精准高效保障要素供给。持续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平稳有序供给。供水企业严格执行欠费不停水政策要求,全力保障企业生产能力,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加强电网值守,做好保供电服务,保障企业居民正常用电。积极配合企业过年停产计划,做好专变启停工作,服务企业减少停产损失。进一步优化春节期间电力营商环境,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春节期间欠费不停电承诺。全力保障燃气供应,制定有序供气方案,完善采购应急预案,一旦供气紧张,按照“能购则购”的原则,积极组织采购合同外气源,全力保障天然气供应。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防疫物资等物流畅通。(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供电公司)
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制定春节期间防控预案,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要求企业做好离吴、返吴职工排查登记,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对人群密集场所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
十一、抓紧抓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狠抓特种设备、既有建筑、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辖区、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和场所动态,落实应急队伍值守和应急物资,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说明:
1.本意见所称“外地职工”,是指非苏州市域户籍在吴企业职工。“外地留吴职工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具体由主管部门确定。
2.本意见涉及公共服务费用减免所称“春节期间”为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
3.本意见所称“重点企业”是指2021年度产值超过2亿元,且2022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的工业企业。
4.本意见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