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打造全国一流用电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江区打造全国一流用电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营造全国一流用电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4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打造全国一流用电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21〕12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打造全国一流用电营商环境城市标杆,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打造全国一流用电营商环境标杆为指引,进一步简化办电手续、压缩接电时间、降低办电成本、提升供电可靠性与服务便利度,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普通低压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以下简称“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以下简称“三省”)服务以及用户办电“程序和时限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电网供电能力公开”(以下简称“三公开”)服务。持续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力争全国领先。
(一)办电更省时。2021年底前,建成“开门接电”示范区;低压居民、低压非居民、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客户办电各环节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降至3个、5个、12个、22个工作日以内;拓展授权备案范围至600米,将10(2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行政审批时间压降至5个工作日以内;低压居民、低压小微企业客户从申请到接电的全过程时间分别压降至3个、10个工作日以内。
(二)办电更省力。进一步精简用户办电环节和资料,2021年底前,将高、低压用户用电报装环节分别压减至3个、2个,“开门接电”示范区内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环节压减至2个;高、低压用户用电报装资料分别压减至3类、2类。供电企业办电窗口全面入驻地方政务大厅和政务平台,助力“一窗受理”。
(三)办电更省事。持续提升客户办电信息化服务水平,2021年底前,推进供电业务系统与地方不动产集成平台数据共享,实现“一次过户”;推进供电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实现居民“刷脸办电”、企业“一证办电”;推进供电业务系统与行政审批平台数据共享,开展线上业务联办,实现电网工程“一键审批”。基于移动作业终端实现报装用电现场作业全程可视,推广“办电e助手”线上服务产品,提升办电服务效率。
(四)办电更省钱。2021年底前,全渠道公开用户办电程序和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电网供电能力,使办电过程更透明。进一步提升低压供电容量标准至200千瓦,低压小微企业客户由供电企业投资至计量箱;10(20)千伏客户由供电企业投资外线电气工程,对用电项目所需的线路通道、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由属地政府部门负责投资建设,实现项目接电零成本。
(五)用电更可靠。开展停电预算式管控,强化分级审核管理,2021年底前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控制在5、7小时以内;全面开展10(20)千伏不停电作业,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
三、重点任务
(一)压减办电时间,办电省时更高效
1.超前对接电网规划。供电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共同推进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深度融合,打造区域电网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贯通供电企业业务办理平台和政府工改平台,及时获取项目赋码和用电需求信息,以用电需求为导向深化配电网网格化单位制规划,适度超前建设配电网至待开发用电地块红线外,缩短用电项目接电距离,打造“开门接电”示范区。(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改办、行政审批局,供电公司,各区镇)
2.压减行政审批时间。对长度600米内(敷设于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基础设施的除外)的电力工程落实授权备案管理,备案完成即施工;对10(20)千伏电力工程全面实现线上并联审批,规划、城管、绿化、路政、水利等审批总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进一步压减35千伏及以上电力工程审批时限。(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工改办、城管局,供电公司,各区镇)
3.加快电力接入速度。低压配套电网工程实行台区经理全过程负责制,简单工程5个工作日内完工,涉及新立杆、新建分支箱或新建管沟的10个工作日内完工;10(20)千伏配套电网工程实行“项目经理+客户经理”双经理负责制,在确定供电方案后30个工作日内完工;35千伏及以上配套电网工程实行契约服务制,由供电企业和用户双向承诺外、内部工程完成时限,接入工程与客户受电工程同步推进或适度超前完工。涉及电网改造的实施过渡方案,先行满足客户接入需求,同步启动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并明确工程时限。(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二)精简环节资料,办电简单更便捷
4.精简办电环节。对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用户,受理申请同步完成合同签订,取消供电方案和竣工验收环节,实行“受理签约”、“施工接电”2个环节办电;对10(20)千伏非重要用户,现场勘查后直接答复供电方案,实行“业务受理”、“方案答复”、“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3个环节办电,“开门接电”示范区内用电报装环节进一步压减至“业务受理和契约签订”和“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2个环节;对10(20)千伏重要用户和35千伏及以上用户,实行“业务受理”、“方案答复”、“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5.简化收资要求。对低压用户,受理签约阶段仅需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法律法规有另行规定的除外,以下同)。对10(20)千伏及以上用户,业务受理阶段仅需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用电设备容量清单、用电工程项目批准(备案)文件;设计审查阶段[仅10(20)千伏重要用户和35千伏及以上用户]仅需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用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中间检查阶段[仅10(20)千伏重要用户和35千伏及以上用户]仅需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隐蔽工程施工及试验记录;竣工检验阶段仅需提供工程竣工报告。对于前期已收资或通过线上方式共享调用的证照资料,无需用户提供纸质材料。(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三)降低办电成本,办电阳光更经济
6.优化供电方式。0.4千伏及以下客户,低压接入容量标准提升至200千瓦。10(20)千伏及以上客户,优先采取公用线路就近接入电网,将10(20)千伏公用线路接入容量标准提升至4000千伏安。对35千伏及以上客户强化前期咨询服务,由供电企业免费开展接入系统设计、确定电源点并制定供电方案。推广临时用电租赁共享服务,鼓励用户通过供电设施以租代购等方式满足临时用电需求。(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7.优化投资界面。2021年底前,对低压小微企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由供电企业投资至计量箱,实现接电“零投资”。对用电项目所需的线路通道、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由各级政府负责投资建设、外线电气工程由供电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实现项目接电零成本。(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供电公司,各区镇)
8.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用电报装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坚决杜绝以任何名义向用户收取不合理费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降电价政策,建立转供电加价发现、查处、整治的闭环机制,解决转供电不合理加价问题,确保终端用户准确足额享受国家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
9.拓展信息公开。全面梳理用电报装服务流程、办理环节及时限、申请资料、收费项目与标准、电网可开放容量等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准确向监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至少提前1个月在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涉及终端用户用电价格调整的政策文件。各地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电力接入行政审批的相关政策、制度、流程和时限。(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发改委、行政审批局,供电公司)
10.推广“全电共享”新模式。为电力客户创新推出搭建灵活、拆装方便、安全可靠的“全电共享”设备租赁服务,从电力视角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外贸企业订单波动大、科创企业成果孵化周期长所带来的用电经济压力,助力客户接电时长进一步缩短、接电成本进一步压降、客户体验进一步提升,提升进出口企业整体竞争力。(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四)提升数字化水平,服务贴心更智能
11.深化政企信息共享。供电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合力打造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持续提升用户办电数字化水平。贯通供电业务系统与不动产集成平台,房产过户后由不动产集成平台自动推送用电过户申请,一次性办结电力过户业务,实现“一次过户”;贯通供电业务系统与苏州电子证照库,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将用户办电所需证照全面集成,供电企业从中共享调用,无需用户提供,实现居民“刷脸办电”、企业“一证办电”;贯通供电业务系统与各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平台设置电力工程审批专门事项,实现授权备案与并联审批线上办理,对于需要办理行政审批的电力工程,可由供电业务系统直接线上推送触发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改办、行政审批局,供电公司)
12.推广“互联网+”线上服务。推广应用“办电e助手”功能,支持客户在线查询典型设计、工程造价以及设计、施工等企业信息,推进供电方案现场答复,竣工检验“云服务”,实行业务受理资料、供电方案、供用电合同线上传送;提供“业扩政策计算器”以及“用能方案计算器”,根据关键信息可查询业扩流程收资、电价类别、内部工程典型设计方案和典型造价手册、综合能源方案等,为企业办电提供指导。(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五)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运行,用电更可靠、更安全
13.加强配电网建设管理。供电企业应加强薄弱地区配电网规划建设,采取增加变电站布点、新增出线、切改负荷、线路重载、电压瞬时波动等措施。加强设备精益管理,深化配电网自动化应用,推广应用智能配变终端,推行电网设备状态巡检,实现低压故障快速定位和处理,助力电网运行可靠。(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14.科学安排停电计划。供电企业应严格管控计划停电,统筹各类停电需求,实行能转必转、能带不停、先算后停、一停多用等方式,避免重复和频繁停电,确保停电范围最小、停电时间最短、停电次数最少。2021年底前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控制在5、7小时以内。(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15.全面推广“不停电”作业。供电企业应加强不停电作业队伍建设和不停电作业装备配置,提升不停电作业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10(20)千伏及以下不停电作业全覆盖,用户电力接入外线工程优先全部实现不停电作业。(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六)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现供电服务一体化
16.打造互济互保电网典范。打破两区一县供电区的刚性隔绝,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优化供电区各电压等级电网间的立体联络,以最小经济代价实现电网互济互保,以最佳服务质量升级用户能源消费,在电能优化配置中促生新价值。(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17.打造无缝一体服务典范。对标全球顶级标准、最好水平,建立世界一流均等化优质供电服务;打通客户跨省业务办理渠道,促进“一网通办”平台与供电服务系统的对接落地,优化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先行先试各类创新的经营理念、商业模式、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电力物联网数据资源价值,拓展智慧能源管理,推进综合能效服务,推动能源行业转型发展。(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组织。电力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健全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协同推进本计划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电力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政企信息共享、行政审批简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供电企业要加强沟通联络,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落实。区发改委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步完善评价考核及激励机制,将本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年度考核,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四)做好总结提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营造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