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吴江烟专〔2026〕收告第0035-2号
松陵镇鲈乡一区鸿鲈烟杂店(庞阿二):
经核查,你(你单位)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320503101747),存在以下情形: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收回你(单位)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因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无法送达,现将《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烟草专卖局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事先告知书》(编号:吴江烟专[2026]收告第0035-1号)予以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期限为30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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