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对超过一年未参加年度审验的道路货运车辆,原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证件。经“江苏省一体化在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运政)”系统核实,截至2025年2月28日,我区超过一年未参加年度审验的道路货运车辆共29辆(见附件),现根据规定对该部分道路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公告注销,公告有效期为14天。
如有异议,请咨询电话:0512-63417019。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道路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明细表(截至2月28日)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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