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产已达成交易,申请办理房产交易手续。现向社会征询异议,期满后无异议,即按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李凤仙,身份证号码:3205251979XXXXXX24,于2011年向吴江市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坐落于汾湖镇城司路399号水城名邸6幢-1101,建筑面积85.71平方米,价格529588元。
现买受人李凤仙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本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特此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苏州市吴江区房地产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电话:0512-63465800)。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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