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拟公开征集吴江区松陵镇老东门综合改造项目的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评估范围
1.评估涉及:住宅2户,总建筑面积114.63平方米。
2.评估范围:吴江区松陵虹桥埭2号104室(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地址为松陵镇虹桥堍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地址为松陵镇虹桥堍2号104室);吴江区松陵虹桥埭10号101室(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地址为松陵镇新盛街虹桥太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地址为新盛街6号1号楼101室)。
3.报名征集完成后,按规定流程选定1家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评估业务。
二、委托内容
1.按要求评估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在规定时点的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等相关工作。
2.根据委托方要求,完成本项目评估业务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报名条件
1.参与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估价人员应当持有当年度苏州市城乡和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岗位证书。
2.具有三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资质。
四、报名需携带证件及资料
1.评估机构报名表(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岗位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供核对)。
3.评估机构及拟指派评估人员与被征收区域内的被征收人及委托人无利害关系的声明。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书面提交本通告规定的所需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工作日)16:00。
3.报名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笠泽路551号吴江区住建局530室。
逾期报名无效。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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