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苏州市吴江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发函,督促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在2月1日前报送相关处理结果。
由于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用工管理台账等相关资料,现我局将依法依规动用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李家军等76名农民工工资241559元(详见附件)。
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2日起3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与区住建局联系。
联系人:陆沈阳,0512-63400379。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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