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意义
为进一步推广和普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体质健康水平。
二、出台依据
《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8﹞124号)。
苏州市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明确:从2023年至2025年止,吴江达标测验人次不少于2000人次。
三、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竞赛项目
1.壮年一
一类项目:25米×4往返跑、30秒跳绳;
二类项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三类项目:俯卧撑(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
四类项目:绕杆跑、十字象限跳;
五类项目:坐位体前屈。
2.壮年二
一类项目:25米×4往返跑、30秒跳绳;
二类项目:3000米快走;
三类项目:1分钟仰卧举腿、掷实心球;
四类项目:绕杆跑、曲线托球跑;
五类项目:坐位体前屈。
(二)参加办法
1.根据运动员的年龄报名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不得跨组别参加比赛,每名运动员必须参加所报组别的五类项目(每类项目选择一项)比赛,报名时必须在每类项目中选择一项,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全年完成任务不少于1000人。
2.各单位根据竞赛组别开发区、汾湖、盛泽、东太湖每个年龄段男女各报3名运动员,七都、桃源、震泽、平望每个年龄段男女各报2名运动员(运动员必须有2名以上群体工作人员)。
吴江区体育总会每个年龄段男女各报3名(由体育总会统一报名)。
(三)竞赛办法
(一)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细则执行。
(二)各组别各项目比赛办法
1.每名运动员根据自己的报名,参加所报组别的五类选项比赛,每项比赛完后根据运动员所取得的比赛成绩查《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对应组别的项目评分表计算运动员个人五类总得分,各组别根据运动员个人五类总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未完成所有项目不计分。
2.如遇两名运动员个人总得分相等,则以得分较高的单项数量多者为优胜。如遇三人(含三人)以上运动员个人总得分相等,则以任何一个单项得分最高者为优胜;如再相等,则以第二得分高的单项分数较高者名次列前,并以此类推;如仍相等,则运动员的比赛名次并列。
四、事项要求
为确保赛事安全有序开展,请各参赛单位和个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充分预估风险隐患,建立熔断机制,确保赛事安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