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区人社局对2021年9月30日前以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市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吴建法办〔2021〕21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制定过程
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征求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意见,并通过合法性审核、经集体审议和决定,由局主要负责人签署并于2021年12月2日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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