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投标范围
在我镇规定的工程建设招投标限额5万元以下的项目,范围包括:使用集体资金5万元以下的施工、绿化、装修、弱电等工程项目。
二、招投标形式
零星小型工程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招标,一般实行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1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也可由各单位实行直接发包方式,投标单位资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招投标程序
(一)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程序
1.发包单位提出直接发包申请,填写好《零星、小型工程招投标申请表》(详见附件1),报请镇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2.发包单位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
3.发包单位集体确定工程预算或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预算,经发包单位集体讨论确定工程价格及工程承包单位,在确定工程承包单位时,必须有不少于3家的备选单位,并填写好《零星、小型工程直接发包情况备案表》(详见附件2),报镇发包办备案。
4.发包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及时签订合同。
(二)工程实行邀请招标的程序
1.发包单位进行邀请招标时,先填写好(《零星、小型工程招投标申请表》,报请镇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提供工程预算报告。招标结束后,有关资料送镇发包办备案。
2.发包单位集体研究,确定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邀请投标单位不少于3家,投标单位资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发包单位负责投标单位资格审查。
4.发包单位组织开标,邀请所有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发包单位当场公布开标结果,并填写好(《零星、小型工程邀请招标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3)。
5.发包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及时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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