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苏州市吴江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吴政办〔2024〕31号,以下简称《预案》),并于2024年4月23日正式实施。原《苏州市吴江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吴政办〔2020〕119号)同时废止。为宣传、贯彻、实施好《预案》,特解读如下:
《预案》适用于吴江区境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工作,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规范性文件。此次修订是为适应当前本区应急管理新形势、新变化,结合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一、修订背景
修订《预案》,主要基于以下背景:
一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是党中央针对我国灾害事故多发频发现状,着眼推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对于指导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推进队伍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二是近年来,吴江区应急管理领域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职能转变、机构调整。在应急预案实践和演练过程中,现有《预案》暴露出应急处置责任模糊、应急措施针对性不强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成效。
三是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吴江区“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修订过程
《预案》修订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工作阶段。2023年4月,吴江区应急管理局明确《预案》修订思路。5月,项目组随后开展资料收集与整理,对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二是初稿形成阶段。2023年6月至9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对照机构改革后更新的应急工作体制机制和部门职责,结合吴江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践,形成《预案》初稿。
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23年10月,征求各区级层面本预案涉及单位意见,对于提出的修改意见,项目组作了充分吸收并进行了有效沟通,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10月16日,组织专家评审,对《预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预案》分为8章,分别从总则,组织体系和职责,预防、监测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件等方面对本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作了说明。相较于2020版《预案》,此版《预案》的主要变化体现在:
一是明确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理顺吴江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工作组、成员单位等组织机构的成员构成、工作职责,有利于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升本区应急管理能力。
二是规范了信息报送流程,《预案》明确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报送主体为事发地镇(街道)、区级有关单位,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接报后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信息。
三是优化了应急处置与救援流程,对应急响应、现场紧急处置等部分进一步细化,针对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际,明确各级响应条件和区指挥部处置措施,使之更贴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四是优化应急响应流程图、组织体系结构图等图表,新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明白卡,将《预案》中组织体系、应急响应流程等关键信息进行整合,有利于本区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行指挥调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吴江区行政区域内下列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工作:
一是苏州市吴江区区域内发生的一般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是超出吴江区内各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企业、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是区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处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按照市、省、国家相关预案执行,先期应急处置有关工作可按本预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