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法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学法内容及牵头单位
(一)2月计划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牵头单位:社会治理局;
(二)6月计划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牵头单位:盛泽自然资源所;
(三)8月计划学习《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四)11月计划学习《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学法要求
学法活动原则上由学法活动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结合我镇实际,融入具体工作,针对性地开展讲授,授课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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