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和重要部署,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领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严格组织收入,落实优惠政策,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税收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持续提升全区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区局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党委中心组定期开展领导学法内容,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升依法治税的水平。组织全员参加全省第六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打造智慧办税中心和太湖雪蚕桑园2个青少年税收普法教育基地。2023年税法宣传月期间,围绕“税惠千万家共建现代化”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营造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履行组织收入职责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主动担当,服务经济发展彰显新优势。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抓收入、送政策、助发展,全力服务吴江经济回稳向好。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保财力”。认真落实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各项部署,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牢固树立“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二是尽心尽力“优分析、助决策”。聚焦地方政府“关心事”、重点行业“堵痛难”,持续健全“分析应用、精品产出、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全链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税收经济调研。三是用心用情“出实招、助发展”。积极践行“四敢”精神,发布服务保障“企业敢干”二十条措施,从便民办税、惠民政策、税收法治等六个方面出发,为“企业敢干”提供税务助力。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1.突出精准推送,提升宣传辅导效力。落实“四个有人管”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政策找人”精准辅导。发挥大数据优势,用好智慧办税中心进厅“精准推送”和电子税务局“一键即享”功能。常态化开展“一乡镇一沙龙”线下政策答疑辅导及走访调研活动,确保税费优惠宣传到位;2.强化协同共治,凝聚政策落实合力。联合发改委等6部门成立“惠企红盟”党建联盟,推出“三定制无忧办”服务包,扩大政策推广“朋友圈”。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成立“有事好商量”代表委员工作室,及时处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中的热点、堵点、难点问题,推动优惠政策精准落地、直达快享;3.切实减负增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高新技术、改善民生、支持金融资本市场等各类税费优惠政策,有力地稳定预期,撬动消费,激励创新,赋能发展。
(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聚焦群众满意,强化创新升级,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一是创新“智慧办+无忧办”服务模式。抓好税费服务运营中心建设,全面升级线下服务举措,实现“常规智能办、简事快速办、无忧兜底办”三类分流。注重统筹集成,全力打造“零跑动”后台运营特色功能区,提升线上办理质效。二是优化“快反馈+全闭环”响应通道。打造“智慧响应”平台,获评2023年吴江区优化营商环境“十佳优秀案例”。建立各类征纳互动群,开展多轮涉税需求“码上说”活动,建立“办不成事”联动机制,分级分类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三是聚力“满意度+获得感”双提升。迭代升级“定制服务广覆盖”行动,持续探索大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持续推进纳税信用建设,全面推进税收营商环境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双提升。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加强税收征管制度建设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局的相关规定,从规范税收执法、提高税源管理、推进征管改革、提升风险管理、防范内部风险等多维度制定本级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各项税收征管制度落实。
(二)开展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
建立由法制部门牵头,征管税政部门参与的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统一税收政策执行口径。按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及时收集并快速上报政策口径、征管操作、风险隐患、税费服务等方面的问题。解决基层在税收征管中碰到的政策争议,预防执法风险,规范税收执法。
(三)主动融入全区社会治理格局
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做到无风险不打扰。主动融入全区社会治理大格局,设立“枫桥式”税务所争议调解中心,依托公职律师团队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被命名为全省税务系统首批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民主决策机制
严格规范执行区局工作规则,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税收工作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全区税务工作中的重大、重要事项,为确保依法组织税费收入、精准落实优惠政策、平稳推进征管改革、税收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等全年重点税收任务,提供了明确的目标方向、坚实的组织保障和高效的统筹机制。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
认真落实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推动税务机关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决策质量。贯彻落实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救济渠道以及所有执法人员执法身份等信息公开于江苏省局执法公示平台。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梳理执法记录事项清单,派出机构均配置音视频约谈室和执法记录设备。在完善硬件设施基础上,做到过程记录和资料保存规范。加强法制审核,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制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执法案卷制作规范,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统一执法标准,促进规范执法。
(三)健全执法人员管理机制
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等教育培训需求分层分类调研,从不同层面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通过加强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丰富执法队伍法学理论知识,提升遵法用法能力。组织新进公务员参加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授予执法资格。目前,全局执法岗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比率为100%。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防范化解本单位重大风险责任。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税费服务诉求响应机制
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以纳服股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的扎口部门,配备专门纳服投诉管理人员的管理机制;打造“智慧响应”平台,统筹整合12366平台、12345平台、各类论坛等9个线上线下诉求来源渠道,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纳税人缴费人。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涉税争议“化解在源头、处置在基层、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二)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组织税务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程》、《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人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诉讼在解决涉税行政争议中的积极作用。对上门反映问题的纳税人缴费人,耐心接待,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协同各部门答复或解决问题。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不断健全内控工作体系
着力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内部管理质效,促进权力依法合规运行,服务全面从严治党,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建立健全税收执法风险内部控制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综合效能和系统内部风险防范综合能力。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提高监督质效。梳理分析近年来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提出要求,进一步推动执法责任制工作。
(三)强化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重要决策部署,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法治建设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本单位职责事项,及时发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依法行政结果信息公开,做好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强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本单位领导职责及分工、机构设置等信息的维护。
(四)强化服务理念,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强化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标准文本格式履行答复程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创新税收司法协同共治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聚焦以数治税,强化制度规范,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上谋求新发展。围绕“四精”体系建设,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坚持守正与创新并举。围绕征管改革中堵点难点问题,通过优化管理平台,提升管理机制,从“规范提质、机制提格、管理提效”等方面综合施策。
(二)推动长三角区域税收司法精诚共治
联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三地税务、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持续深化税收司法精诚共治格局,联合出台《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司法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的实施意见》,按照“部门协作、信息共享、优化流程、依法办理、检察监督”的原则,优化优惠退税、执行款分配等税收征管流程系列举措,使得涉税事项流程更为优化;明确司法执行与税费征缴个案受偿问题,使得税费债权受偿更有保障;细化司法执行信息异地查询流程,使得信息共享渠道更为通畅;促进财产处置高效运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税收司法精诚共治迈上新台阶。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建立长效领导学法机制
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发挥党委中心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两个阵地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能力。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领导干部学以致用,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构建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内容精炼、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凸显实效的学法活动,契合社会法治热点,匹配领导干部法治学习需求,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各项工作。
(二)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
贯彻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履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法治建设谋划部署、检查指导、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区税务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三)加强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
根据区局全面加强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要求,实现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化常态化运转,充分发挥其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实现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推进。建立依法行政小组会议制度,实现领导小组运行的常态化,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
2023年,全区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法治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但与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期望相比,特别是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税务总局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法制力量配备还不够平衡。2024年区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税务总局、省局、市局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筑牢税收法治基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