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全国、江苏省、苏州市环境保护大会和市委、市政府加强农村环境建设的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农村环境基本状况
(一)“十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回顾
“十五”期间,吴江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目标,组织开展了以“三清三改三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高了农村环境质量。
1.科学合理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强了对新农村建设的引导和扶持。对新农村建设实行分类指导,主要规划建设城镇小区、新型社区、新型村庄、古村落等四类农村社区。全市已规划将原来的3338个自然村整合为375个新农村规划点,由新建点、改造点和公寓点三类组成,其中新建点20个、改造点341个、公寓点14个。2006年,从375个新农村规划点中选择盛泽圣塘、松陵南厍等20个村作为首期启动的示范村,目前,建设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2.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配套措施。市政府委托上海同济大学环境科学院编制了《吴江生态市建设规划》,各镇也完成了生态镇规划的编制工作,形成了完善的市镇两级生态规划体系,实现了生态规划“全覆盖”。制定了《关于推进全市农村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吴江市创建全国生态市奖励的意见》、《关于“六清六建”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把环境指标作为“两个率先”的核心指标,纳入了对各地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完善的考核和奖惩体系。
3.完善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投资7亿元、日供水能力40万吨的区域供水一期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投资5985万元的天然气一期工程如期竣工,11000余户居民用上了天然气。在市区建成了日处理能力3.5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全市有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厂157个,居民集中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个,日处理能力达39万吨,确保了工业和生活污水的达标排放。投资2.5亿元、日处理能力6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完成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投入450万元,建成了全省唯一一家县级农产品监测中心。投入910万元,建成了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全市水、气、声等环境质量的实时在线监测。
4.全面推进系列创建活动。全市9个镇已有3个国家级卫生镇、6个省级卫生镇,250个行政村中167个建成省级卫生村;同里、七都、汾湖、震泽等4个镇成为全国环境优美镇,平望、横扇、桃源等3个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通过省级验收,全市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实现“一片绿”;创建各级“绿色学校”88所、各级“绿色社区”43个、“绿色宾馆”12个、省级生态村70个。
5.建立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了经费投入和奖惩激励机制,成立了覆盖全市各行政村的保洁队伍。同时,通过检查督促,使全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得到持续保持并逐步改进。
6.进一步改善了城乡环境面貌。以改水、改厕、改路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改”工程大力推进,2006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9.87%,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94.1%,全市实现村村通公路,路网密度达每百平方公里180公里。以“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为重点的农村“三清”工作全面开展,2003—2006年,全市疏浚河道1324条1341公里,完成土方1406万方,其中村组河道全部进行了轮浚。以“绿色通道、绿色基地、绿色家园”为重点的“三绿”建设成效显著,仅去年全市绿化建设投入就达3亿元,全市新增绿化面积15250亩,其中建成区新增绿地50万平方米。2006年,全市森林覆盖率23.18%,农田林网率95%,河渠绿化率超过90%。
(二)农村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尚有距离。“十五”期间农村总体环境质量稳中有升,但环境问题仍较为突出,环境污染压力仍然较大,主要表现为水环境容量已趋饱和,大气环境质量中颗粒物浓度较高。
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形势严峻。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尚有差距,重污染行业在经济结构中仍占相当比重;外来人口的不断涌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快速上升,有限的环境容量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城镇和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清洁能源在工业生产中使用的比重偏低,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亟待加强等。
4.群众的环保意识还不高。农村居民乱扔垃圾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违法排污现象仍时有发生,干部群众的生态环保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规划总体框架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总纲,以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村容整洁、生态休闲的水乡农村为目标,以“三清”、“三改”、“三绿”为抓手,坚持长远目标与当前工作统筹兼顾,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有机结合,实事求是与改革创新辩证统一,政府引导与群众参与整体推进,全面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做到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同步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同步扩大,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同步发展,努力建设具有吴江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规划原则
1.坚持率先发展的原则。要按照“两个率先”的发展要求,高水平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充分体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特色和水平。
2.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牢固树立富民优先理念,加快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3.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通过技术创新和科学引导,将开发与保护并重作为农村发展的基础,使农村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优化”的良性发展模式。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全市不同区域、不同经济承受能力提出不同的整治目标和解决方案。对于镇、村经济相对较强的片区,要相对提高整治要求,缩短整治时间;对于经济比较薄弱的片区,要加强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
5.坚持重点突破的原则。全面分析全市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为重点,兼顾全面,着力解决村庄整治、水系沟通、农业面源污染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规划目标
1.年度目标:至2007年底,全市防洪、水系调整规划及水源、湖泊保护开发规划全面完成,疏浚河道139条、121公里、106万方,保洁河道2298条、2310公里。江、浙、沪交界断面水质逐步改善,继续关停并转一批小化工、高污染低产出企业,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启动实施雨污分流,大管网污染治理体系不断推进。“三改”、“三清”、“三绿”有效推进,全面取缔露天粪坑,违章搭建现象得到遏制,主入口、主干道、镇(区)过境段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六网”建设有序推进,30%的村创建成省级生态村、100%的镇创建成环境优美镇,成功创建成国家生态市。
2.阶段目标:按照轻重缓急、逐步解决的方法,到“十一五”期末,通过治理水环境污染、中小企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垃圾及镇村环境整治,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相适应,村容洁净、生态良好的农村新环境。
具体目标为:
工业污水处理率达100%;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太湖一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沿太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0%,生活污水处理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
规模养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100%,污水排放达标率100%;
绿色、有机农产品达25%以上;
秸秆综合利用率100%;
农田化肥折纯用量低于200千克/公顷;
全市省级卫生村达75%以上。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措施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加强农村环境建设重点要推进实施8大工程25项子工程(吴江市农村环境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一)水环境治理工程(责任单位:水利局、卫生局、爱卫办)。
1.健全水环境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水系调整规划、湖泊保护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及河道疏浚保洁规划,重点做好松陵、盛泽、吴江经济开发区、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及各镇工业集中区、城镇建设新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的水系建设规划,优化防洪排涝规划,完善落实控规、详规,努力构建覆盖全市、重点突出、主次分明、科学可持续的城乡水系。
2.开展河道疏浚整治。加快推进全市第三轮河道疏浚,争取五年计划三年完成。加大对中心河、主干河及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河道疏浚力度。今年再掀河道疏浚新高潮,重点疏浚河道139条、121公里、106万方。同时,积极开展拆坝建桥、清理沉船活动,激活水体,改善水质,美化环境。
3.创新长效管理机制。突出以公路沿线河道、中心河、村庄周围河道为重点,加强管理,加大投入。积极推广保洁人员和范围内容招投标制、“三清”结合责任承包等市场运作方法,探索河面、湖面、路面联合保洁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完善奖惩机制,恢复农村河道自然生态功能,努力构筑“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四位一体新格局。
(二)污染治理工程(责任单位:环保局、农林局、水产局、卫生局、爱卫办、市委农办)。
1.继续治理工业污染。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强制淘汰制度,试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制度,科学合理利用环境容量优化产业布局。切实将控制排污总量落实到重点行业结构调整、重点区域污染控制、重点企业污染治理中,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污染“存量”,做到增产增效不增污,直至减污。高度重视江、浙、沪交界断面水质达标、水污染总量控制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确保断面水质不断改善。
2.继续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太湖水污染防治的有关精神,按照规定比例、规定时间、规定要求拆除超比例围网养殖设施,严格落实规模畜禽养殖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坚决控制迁入高污染畜禽类养殖。全面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逐年削减化肥施、农药用量。大力推广高效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建立农业生态循环体系、资源循环体系、绿色消费体系等,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农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最终处理量。
3.继续治理农村生活污染。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增添垃圾箱,建设垃圾集中处理场。结合推进垃圾梵烧发电项目,实施城乡垃圾统筹处理,建立“组保洁、村清运、镇中转、市处理”的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程,年内彻底消灭露天粪坑。全市375个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逐步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适度集中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时,整合农村卫生保洁资源体系,探索多元化、立体式卫生保洁机制,推进环境优美镇、省级生态村、省级卫生村创建。
(三)农田治理工程(责任单位:水产局、农林局、水利局、国土局、市委农办)。
1.规范生产看护棚舍。严禁在农田周边乱建乱搭。对318国道、227省道、苏嘉杭高速公路、苏同黎公路、同周公路及松厍线、菀八线等主干道沿线的各类棚舍,按照方便生产、生态环保、合理布局的要求,尽快整修改造,展示良好的水乡田园风貌。
2.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理顺田间水系沟系。做好沟渠路边、田间埂头杂草的消除,清理田间废旧农膜、地膜,保持农田清洁,减少环境污染。
3.结合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开展土地复耕整治,加大耕地灭荒复垦力度,落实复耕复种责任。各主干道沿线通过种植绿肥、蔬菜,发展冬季农业,确保种足面积不抛荒。
4.积极探索适应现代农村生产方式的组织形式。把农田环境整治与土地流转、土地股份合作结合起来,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四)村庄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爱卫办)。
一要干净。落实农户门前屋后卫生责任主体,推进“三改”、“三清”、“三绿”,搞好村庄环境卫生,清洁家园,美化环境,使村庄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卫生死角。
二要拆违。结合旧村改造、村庄绿化及集宿楼建设,按照先重点区域和道路沿线后一般村庄,先经营性建筑后住宅建筑,先单位后个人,先党员干部后一般群众,先院外后院内,先新的违法建筑后老的违法建筑,先自拆后强拆的顺序,坚决制止农村乱搭乱建势头进一步扩散蔓延。
三要畅路。加快村入口主干道建设,修整环村小道,做到路面无坑洼、无积水、雨雪天不淤泥,便于群众出行和车辆进出。同时,沟通村内环路,接通市镇(区)大路,争取早日实现村村通公交。
四要绿村。重点在家前屋后、道路两侧砍杂树、种果树,因地制宜植树种花,绿化美化村边、路边、沟边和房前屋后。
五要建制。建立环卫长效管理维护机制,落实专项规章制度、专职管护队伍、专门组织机构,引导村民参与监督,确保环境建设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
(五)农村绿化工程(责任单位:农林局、交通局、城管局)。
进一步做好绿化规划。围绕市镇(区)年度重点绿化工程项目,抓紧做好规划,提前作好土方、土地、资金准备,争取工作主动权。进一步增加农村绿量。坚持多措并举,政府、市场和农民三轮齐转,深入推进绿色基地、绿色通道、绿色家园建设,广泛开展农村义务植树活动。特别是在公路边、主干道边多种植一些速生树种,快速形成规模绿量,农村集中居住点、村庄多种一点乡土树种,扩大农村绿化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建设品位。对市境交界处、镇(区)主入口、主干道两侧绿化,各建设单位坚持高标准设计、高规格实施,着力提高建设品位,同时,严加管护,边种边管、一种就管。
(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责任单位:交通局、建设局、爱卫办、民政局、供销社、电信局、供电公司)。
根据新编制的镇村布局规划,以375个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为建设重点,以提高完善“四个六”为建设目标,调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向,进一步推进资源集约利用。继续推进农村“通达工程”,确保各镇(区)到集中居住点达到四级公路标准,各集中居住点之间实现相互环通,尽早实现集中居住点全部通公交或班车。加强农村桥梁建设,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扩大财政预算安排,按照轻重缓急,先主干河后环村河、先试点村后集居区,至2007年底集中建好20个新农村示范点内全部桥梁。加快推进农村水网、电网、信息网建设,抓紧制定出台配套入网政策,公平城乡基础服务标准。针对城镇小区、新型社区、新型村庄等不同的新农村建设类型,因情制宜地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邻里配套中心、文化教育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使之成为农民办事和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商贸、治安等综合配套服务载体,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服务。
(七)农村干道环境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局、农林局、水利局、卫生局、爱卫办)。
1.整治道路沿线镇(区)面貌。按照统一规划、体现特色、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道路沿线镇(区)建设布局,坚持“拆、修、移、建、管”并举,通过整治路边店、修缮广告牌、立面出新、提高绿量、规范车流人流,适当调整,局部完善,展示镇(区)新貌。
2.整治道路沿线收废点。严格控制在公路沿线摆摊设点,严禁在公路两旁设立废旧物资收购点。集中力量清理整治公路沿线已设立的废旧物资收购站。对无证经营的收购站点,要严格执法,限时迁移;对持证经营的收购站点,要服从环境建设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落实周边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条件允许时也要按规划、有时序地进行迁移。
3.整治道路和航道沿线堆场码头。积极开展道路和航道沿线堆场码头清理调查,核准码头、装卸点的经营资质,调整一部分、拆除一部分、保留一部分,进一步优化布局,规范堆场码头经营行为,维护装运秩序,保障安全生产。同时,禁止在主要道路两侧新建堆场。
(八)农村畜禽养殖场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农林局、环保局)。
全面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整顿,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环境建设要求及养殖实际情况,抓紧划定禁养、限养、可养区域范围,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严格落实畜禽养殖长效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暗访,对达不到环保、卫生、防疫要求的养殖企业,坚决要求限期整治,到期仍不达标的,予以关闭。禁止从周边地区引进规模畜禽养殖项目,禁止在公路沿线、市镇(区)入口、城郊结合部、市境边界建设规模畜禽企业,已建企业限期搬迁。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养殖模式,加大循环设施建设投入,综合利用养殖废弃物,通过以沼气、有机肥料等为生态循环纽带,推动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农村环境建设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目标管理,推行属地管理制度、条线负责制度,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对各镇(区)和市各有关部门的考核范畴。各镇(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努力形成“有制度、有人抓、有投入、有考核”的工作机制,保障农村环境建设工作长效开展。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工作、任务、目标及要求由市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市四套班子领导将挂钩相关镇(区)督促指导开展农村环境建设,并建立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建设领导小组。各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确保农村环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村环境建设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措施,采取多种宣传手段,普及环保知识,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通过宣传,使建设工作在农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建设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把环境建设公益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及时报道环境建设中的先进典型,抓住典型的非法排污或毁林破坏生态案件进行剖析曝光,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三)投入建设。完善农村环境建设投入机制。积极推行污水、垃圾处理市场化运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努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排污单位要依法负责或委托进行污染防治或废弃物处理处置,并承担费用。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生态恢复治理责任机制和环境恢复企业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各镇(区)要将农村环境建设列入本级财政支持的重要内容,逐年增加。当前,重点解决污水管网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配套和完善,不断提高农村环境整治建设能力。
(四)督促检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现场执法体制,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健全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现场执法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完善环境违法举报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监控和污染源的现场监察,严厉查处生态破坏和违法排污行为。调整优化农村环境建设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工作督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把检查考核的结果和工作的成效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完善激励机制,增强抓好农村环境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