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巩固小康建设成果,提高小康水平,继而逐步向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事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既好又快发展,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结合我市消防事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十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取得较快发展
“十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围绕服务“两个率先”,坚持连续性、创造性、实效性的有机统一,不断探索消防事业创新发展之路,消防事业发展较快,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1.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十五”时期,吴江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消防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也都从实际出发,通过召开会议、制定规章、下发文件等形式,积极推动消防工作的落实,保证了全市消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十五”时期,各地牢固树立“预防在先、重在建设”的观念,抓紧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加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2004年底,市政府着手抓各中心镇消防规划的单独编制工作,由各镇分管镇长负责,各镇城建办具体实施,市建设部门做好各镇建设规划的审核,消防大队加强指导和审核,2006年,各镇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已全部完成。近两年来,市、镇两级政府共计投资1100余万元,组建区域性消防队5个,新建专职消防队大楼2幢,购买消防车12辆,市政府每年投入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芦墟、平望、七都、桃源、震泽5个区域消防队的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公安消防队和派出所联防消防队为龙头、专职消防队为基础的灭火网络,进一步提升城乡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和整体能力。
3.防控火灾能力得到加强。“十五”时期,全市各地普遍加大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组织开展了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并建立了监督检查、社会公示、媒体曝光、挂牌督办四项机制,不断推动火灾隐患的有效整改。各级消防机构加强对重要场所、重大活动、重点季节的消防安全保卫,严把新、改、扩建工程审核、验收关。“十五”时期,全市共发生火灾758起、死20人、伤20人、直接财产损失493.27万元,分别占苏州全市的7.8%、14%、13%和7.2%,未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从“十五”时期全市逐年火灾指数分析来看,年均火灾起数上升37%,火灾伤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数基本保持平稳。
4.地方消防力量发展迅速。公安部门加强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全市共建有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室11个,配备专(兼)职民警16人、消防协管人员14人。各地还多方面投入、多形式建队、多渠道保障,大力发展地方消防队伍。目前,除盛泽消防队和5个区域性消防队外,全市共有派出所联防消防队4个、志愿消防队32个、义务消防队1246个,配备消防车19辆、手抬水泵48台。
5.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逐步深入。“十五”时期,市消防大队积极探索消防宣传教育新途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效果明显提高。市政府坚持每年举办“119”消防日活动,组织综合性消防运动会,并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公益宣传范围,纳入中小学教学课程,纳入普法教育内容,纳入创建“平安吴江”和文明城市活动。市消防大队通过《吴江日报》消防专版,组织消防文艺晚会和消防知识有奖竞赛,向社会广泛宣传消防知识;建成了多功能、现代化的消防宣传教育基地,消防站定点定期对外开放,2006年累计接待参观群众1.2万余人次;组织培训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2100多人。
6.消防部队建设得到加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十五”时期,全市消防部队深入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依法执勤、文明执勤”活动和“大练兵”活动,加强特勤队伍建设,加快科技强消步伐,部队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提高。
(二)“十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十五”时期,是我市消防事业发展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消防工作影响力不断增强,同时也为“十一五”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必须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二是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好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事业、城市和农村、队伍和业务、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必须坚持社会化发展方向,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为消防事业营造良好环境,夯实社会基础;四是必须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破解消防事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消防体制、机制和制度新优势;五是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手段,持之以恒地整治火灾隐患,不断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六是必须坚持依法治火、执法为民,加强消防法制和力量建设,加快科技强警步伐,不断提高消防执法和灭火救援能力。
二、“十一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是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从历年火灾统计数据来看,火灾的发生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经济发展越快,引发火灾的因素就越多,火灾也就相应增多。但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社会事业投入不足,部分地区产业层次较低,结构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是经济结构多元化导致火灾多发。近年来我市经济成份、经营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后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给消防工作造成了很大压力。吴江的经济产业以电子、纺织、服装等行业为主,这些行业消防安全要求相对比较高,而且有很大一部分是不上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或家庭作坊式企业,发生火灾的几率相对较高,如横扇的羊毛衫生产企业。此外,随着各类大型专业市场、小商品市场的繁荣,人流、物流、交易量大,内部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容易引发火灾。各类小舞厅、小浴室、小酒吧、小足浴、小网吧及家庭作坊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迅猛增多,由于这类场所取消了消防前置审批,造成源头失控,滋生了消防隐患。
三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派生的一系列问题造成火灾多发。许多企业单位尤其是民营企业重经济效益,不重消防安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单位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维护保养不善。有的私营企业生产条件简陋,工艺不成熟,技术手段落后,由于生产装置、设备老化等造成的火灾爆炸事故有增无减。特别是由于用工制度的灵活多变,有些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培训上岗,存在违规操作、冒险作业的现象。有的地区建造大量标准厂房后,随意改变厂房的使用性质投入使用,留有大量先天隐患。
四是“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多,火灾多发。近年来,集生产、加工、经营、储存、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大量涌现,这些建筑分散隐蔽、耐火等级低、缺少防火分隔、疏散条件差,火灾隐患连片成块,牵涉面广量大、人员众多。近年来,“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多发、频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有些甚至已成为影响稳定的社会问题。
五是群众消防安全素质低导致火灾多发。公众对于消防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违章操作、用火用电不慎、电气设备老化、卧床吸烟等成为人为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尤其是众多外来人员和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意识差,没有基本的识灾、防灾能力,在面对突出其来的火灾时,又缺乏灭火自救常识,不能及时进行处理。
三、“十一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十一五”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平安吴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管理、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大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建立健全市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的目标是:到2010年,全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得到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壮大,全社会防御火灾事故能力和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年度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25以内,消防工作保持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四、“十一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整改各种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大力整改各种火灾隐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高度重视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要按照市安委会提出的《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消防产品源头管理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普查整治。普查整治中,既要加大对现有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也要注意排查潜在的火灾隐患,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消除。要选择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和期限。整改责任单位要在市公安消防大队的指导下,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对逾期不能整改到位的,整改不力的或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要坚决依法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下决心强制关闭或转产转业。市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行政许可,认真把好消防审批、审核、验收关。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的建筑物、场所,要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纠正并给予行政处罚。要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要加大“三合一”建筑管理力度,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逐步减少“存量”,不断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
(二)着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是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公安、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消防站、消防道路、消防水源等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未来一段时期,要完成吴江特勤消防队、吴江经济开发区消防队建设,并科学管理派出所联防消防队,以增强队伍战斗力。市区及全市各镇消火栓建设要100%达到国家标准。市消防大队要根据扑救现代火灾和处置重大恶性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在抓好常规消防车辆和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配置的同时,重点加强高喷消防车、大功率消防车以及消防特勤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的建设,逐步实现消防装备由单一型向多功能型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消防装备体系。各镇要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经费列入当地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保障队伍“拉得出,打得响”。
(三)着力推进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把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设施。要加强农村消防规划工作,将农村居民和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镇村建设规划,做到消防规划向农村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到2008年,全市所有镇要建有地方消防队,村要有志愿(义务)消防队,做到“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镇”的目标。要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建立完善社区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志愿(义务)消防队,提高社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消防大队要面向农村和社区,指导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着力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消防队伍发展思路,在不断加强现役消防队伍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地方消防队伍,努力构建覆盖全市城乡,有效控制各种火灾的消防力量体系。当地政府要关心支持地方消防队伍建设,帮助地方消防队伍解决训练、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继续推进地方消防队、农村和社区志愿(义务)消防队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警务室和保安联防消防队建设。要鼓励大型企业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吴江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地方消防队伍的管理指导,统一建队标准,统一训练内容,统一调度指挥,不断提高地方消防队伍的战斗力。
(五)着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要积极推进消防宣传“四进”活动,大力普及消防知识。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对外开放消防站宣传优势,扩大宣传面和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把消防安全列入公益宣传计划。教育部门要继续加强大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安排。科技、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培训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积极开展对企业员工、妇女儿童和广大青年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消防和劳动就业部门要强化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镇村、社区和物业公司要制定防火公约,设立固定的宣传橱窗、标语,向广大群众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在抓好消防公益宣传的同时,对典型火灾案例曝光,跟踪火灾隐患整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消防工作意识和能力。要积极推行消防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具备火灾危险岗位作业人员上岗前一律要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专门培训,坚持持证上岗。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工作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消防安全负总责。要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市政府每年听取一次消防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对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到“四个到位”,即层层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吴江”、“法治吴江”等考评范围,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对工作做得好、成绩突出的,要及时总结经验,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市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市政府参谋,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五、“十一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
(一)编制吴江市消防规划
1.概述:根据《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纲要),编制完成吴江城市消防规划。
2.实施进度:吴江市城市消防规划。2006年开展规划调研论证;2007年完成规划论证报批工作。
(二)消防站建设
1.概述:消防站是重要的公共消防设施,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按照设防城市建设要求,“十一五”时期我市建设普通消防站2个;特勤站1个。
2.实施进度:(1)普通消防站建设。2006年建成1个;2007年建成1个。(2)特勤消防站建设。2008年建成。
(三)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1.概述: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标准》和《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力争在“十一五”前三年全市消防执法执勤车辆器材装备全部达标。地方消防队伍车辆器材装备也应参照公安消防队标准配备。
2.实施进度:(1)常规消防车辆器材装备。2006年,全市常规消防车辆器材装备达到国家标准。(2)举高消防车辆建设。2008年普通消防站配备1辆30米左右的消防车;(3)重型泡沫消防车辆建设。2007年配备1辆重型沧沫消防车。(4)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2006年全市一线执勤官兵个人防护装备全部按标准配齐;2007年配齐消防员灭火防护服、避火服、防热服、防化服等防护器材装备。(5)消防监督装备建设。在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齐达标的基础上,2007年各公安派出所配齐消防监督技术装备。
(四)全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和消防安全运程监控系统建设
1.概述:全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由消防通信指挥网络(有、无线),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固定、移动)和消防资源信息库组成。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主要是通过现代网络、监控技术实时监控社会单位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等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和人员值班情况,准确地将火警信息在最快时间传递到消防部门的指挥中心,缩短火灾发生后报警的时间,达到早期发现火警、及时报警、快速扑灭火灾的目的。
2.实施进度:(1)有线通信网络。2006年完成电视电话会议暨远程教育系统建设。大(中)队建成电视电话会议室;升级改造指挥专网,带宽由2兆平滑升级到10兆;2009年升级到100兆。(2)无线通信网络。2006年所有执勤中队配备2台掌上PDA,用于实时维护和查阅消防道路水源信息;2007年依托公安350兆集群网,按照每个执勤中队4台的配备标准,装备集群通信电台,实现数字集群通信电台网内全市漫游;执勤中队第一出动车辆各配备1台车载电脑;2008年所有执勤中队第一出动车辆各安装1套具备与指挥中心实现数据双向传输功能的GPS卫星定位系统;所有一线战斗人员配齐头盔或无线收发话装置。(3)信息资源库。2006年完成消防道路水源、危险化学物品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建设;2007—2008年完成灭火救援预案、消防执勤实力、监督执法、消防专家信息库建设。(4)消防安全运程监控系统建设。2007年完成消防安全运程监控系统建设。
六、“十一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市领导挂帅,市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全市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统一规划落实我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的各项任务。要把推进消防事业发展的工作实绩作为检验各级干部执法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形成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绩效考核的评价体系,每年由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贯彻落实消防事业规划情况进行考核。
(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各地要根据我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城市和农村的关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全市消防事业统筹协调发展。
(三)坚持重在建设,保证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落实消防事业经费保障的主体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支持消防事业发展力度,并逐年增长,建立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要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对“十一五”我市消防事业规划的重大项目,各级财政要安排落实专项经费,确保规划建设任务的胜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