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吴江市在巩固小康建设成果、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作为国家的建设接班人,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吴江乃至全中国的现代化发展的根本大局,做好儿童工作是历史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编制好“十一五”时期的儿童发展规划,对于推动吴江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五”时期吴江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与不足
2001年,吴江市按照《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05年)》和《苏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05年)》的要求,制定颁布了《吴江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05年)》。五年来,我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实施规划,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
儿童生命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妇幼卫生现代化稳步推进,儿童卫生保健系统管理和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到2005年底,全市婴儿死亡率为7.26‰(其中本地婴儿死亡率为6.62‰,流动婴儿死亡率为7.9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1.03‰,均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新生儿低体重出生发生率2.50%,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持续下降,2005年为0.17%。四苗全程接种率稳步上升,新生儿计划免疫建卡100%,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6.82%(其中流动儿童保健管理率67.24%)儿童特别是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不断增强,2005年我市被评为苏州市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先进市。
儿童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各项教育资源不断优化和整合,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得到巩固,儿童接受基础教育的性别差异已基本消除。全市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8.5%,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保持在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6%,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智力支持。
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市各地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儿童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有青少年教育基地12个,新建城区儿童文化科技活动阵地3处,农村儿童文化园3个,拓展了吴江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家庭教育蓬勃发展,全市100%中小学、幼儿园开办家长学校。儿童成长环境不断净化,各种侵犯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力打击。侵害儿童权益刑事案件的受理率为100%,结案率97.92%。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家庭、学校教育的工作网络,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全面优化儿童生活环境,无害化厕所普比率从“九五”期间的62.11%提高到8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85%,为儿童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年来,我市儿童的生存环境日益优化,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儿童事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吴江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建设和谐吴江的内在要求和宏伟目标来说,全市儿童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儿童的创新能力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凸现、文化娱乐活动设施不足、平等享有教育资源不够等问题有待研究解决;人口出生素质和质量随取消强制婚检产生隐患应引起高度重视;刑事犯罪嫌疑人、登记吸毒人员中青少年所占比重逐年上升,侵犯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高度关注和切实遏止;外来流动儿童的生存发展和权益保护应高度重视。
二、吴江市“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吴江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儿童优先为原则,以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以改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条件为主线,以推动全市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保障儿童权利,加快发展儿童事业,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培养造就新一代优秀人才。
“十一五”时期,吴江市儿童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保障儿童(包括流动儿童)享有文化教育、医疗保健、法律保障、生活娱乐等全方位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到2010年,继续保持我市儿童发展整体水平在全国、全省的领先地位,重点领域力争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
(二)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1.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保障儿童生存、健康、发展的权利及获得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进一步完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
——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8‰以下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80%以上
(2)降低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户籍人口控制在5‰以下,常住人口控制在8‰以下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户籍人口控制在10‰以下,常住人口控制在15‰以下
(3)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工作。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稳定在95%以上
——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到100%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100%
(4)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
——加强儿童心理卫生指导与教育,提高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加强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卫生和青春期教育
——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面积达100%,合格率达90%以上
——减少未成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
策略措施:
(1)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法》的宣传力度和执行监督力度。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按公共卫生体系要求进行建设。增加妇幼卫生投入,加强规划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妇幼卫生体系基本现代化。
(2)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妇幼保健机构、队伍建设,创新专业队伍的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加强市妇幼保健机构和镇卫生院妇产科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和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市、镇(开发区)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新生儿科标准化建设和规格化管理,降低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
(3)依法加强妇幼卫生计划生育行业管理,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准入,进一步加大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母婴保健技术和计生服务人员持证执业率达到100%。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助产技术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实施婚姻登记、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计生指导“一站式”服务,提高全市婚检率,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
(4)强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口的现代生育观念的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实施“关爱女孩行动”计划。
(5)加强儿童健康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强化对儿童食品、用具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儿童食品、用品的监测标准,建立儿童用品许可证制度。
(6)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吴江市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确保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
(7)发展和完善社区保健服务。社区切实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服务;加强正确的儿童营养摄入指导和宣传,普及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知识;加强社区体育活动设施的配套建设,引导儿童积极参与课外体育锻炼和活动。
(8)组织开展儿童心理健康研究。加强儿童心理卫生和青春期教育,多学科地对儿童生理、心理健康领域的重点和难点指标进行理论研究,重点组织开展儿童心理健康研究,注重培养培训儿童心理健康专家,举办儿童精神健康论坛。
(9)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逐步健全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水平。
(10)广泛开展儿童健康教育,提高儿童的自我保健能力,科学饮食,降低近视、龋齿发生率。
2.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儿童受教育质量,力争2007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2010年主要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本世纪初水平。
(1)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
——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2)高水平、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
——3-6岁儿童入园率达99%
——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达到100%
——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7%
——保障流动儿童、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努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拥有1所以上高职院校和2所规模型中职学校的格局,争创3-5个省示范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有大幅增加
(4)巩固和提升高等教育普及水平。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5%以上
(5)广泛开展家庭教育,提高家长整体素质。
——促进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
——18岁以下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率达到98%以上
——100%的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站
策略措施:
(1)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免费义务教育的全面实施。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校际差距,为所有儿童提供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确保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
(2)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将《吴江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意见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青少年校外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对儿童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培养,改进学生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大力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构建具有吴江特色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积极实施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加强幼儿园、中小学师资培养,为幼儿园、中小学教育提供优质师资。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他们的各项待遇。
(4)加强特殊群体儿童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公办学校为主”,按照统筹协调、客观务实、一视同仁、逐步提高的思路,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办吸纳达70%以上。保障女童、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同步享受义务教育。
(5)加强儿童的早期教育和科技教育。将幼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探索建立0-6岁婴幼一体化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充分利用吴江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逐步完善儿童科技活动设施和阵地。
(6)加强家庭教育。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提高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家长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继续深入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充分利用社会综合资源形成教育合力。
(7)加强对儿童的性别平等教育,积极开展性别平等教育理论研究和课程研究,培训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增强他们的性别平等意识。
(8)加强儿童德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青少年教育基地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课外活动中的作用。
3.儿童与文化
主要目标: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儿童精神生活。
(1)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校艺术教育。
(2)加强少儿艺术作品创作,创作一批少儿题材的文艺作品。
(3)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办好市电台电视台少儿节目,建成有独立建制或独立挂牌的少儿图书馆;城镇、社区(村)的图书阅览室要设立儿童专用书架;各镇均设立儿童文化活动阵地。
(4)净化儿童文化娱乐环境。
策略措施:
(1)组织少儿文艺创作评比。推动儿童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推出吴江儿童文化艺术精品,提升吴江儿童文化艺术创作的水平和地位,繁荣少儿文化艺术。
(2)开展校园文化创建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学校艺术课教学质量,把艺术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学生优秀的文化素养。
(3)培养少年儿童文艺新人。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儿童文化艺术教育教学,组织儿童文艺团体,培养艺术新人。
(4)加强儿童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将儿童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儿童文化艺术教育和活动阵地建设的步伐,重点加强农村儿童文化设施建设。
(5)加强对各级各类少年儿童网络、网站以及少儿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和整治危害儿童成长的出版物和网络产品,净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组织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和读书活动,增强青少年科学文明素养。
(6)将图书阅览室建设和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设立少儿专门场所作为市、镇群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工作。
4.儿童与法律
主要目标:依法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儿童法制观念。
(1)加强法制教育,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中小学普遍开设法制课程,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95%以上
——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律学校比例达到80%以上
——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儿童社会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儿童权益保障。
——建立和完善对流动人口中儿童的登记管理制度
——侵害儿童权益的案件的受案率、结案率分别达到100%和80%
——未成年人犯罪占犯罪总量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
(3)构建法律保障网络,依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基层法院100%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合议庭,切实履行全面司法保护的职责
——建立健全儿童法律援助体系,为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策略措施:
(1)完善立法保护。认真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加强法律对儿童权益的保护。
(2)扩大普法宣传。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家庭、面向儿童的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公民尊重和保护儿童的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都关心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3)强化司法保护。加大对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现象的打击力度,对于针对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从重从快惩治。严厉打击各种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危害儿童生命安全,引诱、教唆或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对流动儿童实行暂住登记管理,并建立健全保护流动儿童生存和发展权利的法律。开展少年法院的试点和推广工作,完善青少年法律援助制度,加强工读学校和未成年人管教所的建设。加大对用工单位的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4)加强社会保护。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和校园周边环境治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整顿文化娱乐场所、学校周边地区商业网点、音像市场和网吧,教育引导儿童远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等手段,减少青少年犯罪。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儿童少年维权工作。
(5)开展儿童自护教育。加强儿童法律知识和意外伤害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自护知识和自护技能的培训、实践和竞赛活动,提高儿童保护自己、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抵御自然灾害、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5.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1)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农村自来水集中式供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
——环境质量综合指标提高到90
——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
(2)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儿童的学习用品、食品、玩具质量和娱乐设施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85%以上
——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在校学生环保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3)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建设。
——建立完善儿童活动阵地
——所有镇(开发区)建立儿童校外活动阵地1处以上
——社区建立功能齐全的儿童活动场所,提高儿童活动场所社区配备率
(4)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设施独立、管理分区、具备教育条件
——加大对贫困家庭、单亲家庭中儿童的经济支持
——建立对贫困家庭、单亲家庭中儿童的心理支持和情感支持
策略措施:
(1)依法加强生态保护,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法》宣传和执法监督的力度,全面实施“绿色吴江”工程,改善生态环境,不断减少环境污染源,力争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提高农村儿童生活质量。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环境优美镇、生态村、绿色社区建设。
(3)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儿童产品的安全。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和大型游乐设施质量检测和监控,完善儿童产品安全检查制度,严格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核,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4)加大社会福利投入,帮助困境中的儿童。重视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和保护,加强各类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继续开展对孤残儿童、单亲家庭儿童、贫困儿童的社会救助,探索适合孤残儿童身心发展的抚养方式和途径。
(5)加强社区工作,提高儿童活动参与率。城镇社区及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要建立儿童少年社区教育工作组织、活动场所并充分发挥作用。以儿童为主体,在社区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广泛吸引儿童参与,丰富他们的校外和节假日生活。
(6)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把儿童校外活动阵地建设作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扶持措施。现有的儿童校外活动教育阵地要充实内容,加强管理,服务于儿童素质教育;各类教育活动阵地、博物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优惠、免费、优先向儿童开放。
(7)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保障儿童免受不良信息影响。各类传媒要广泛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禁止传播色情、暴力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信息。严格管控对儿童身心发展不利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设施。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和校园周边环境治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整顿文化娱乐场所、学校周边地区商业网点、音像市场和网吧,加大对违规商业网点和网吧的制裁力度,教育引导儿童远离黄赌毒。
(三)重点项目
1.健全吴江市青少年科技文化活动中心
2.易地重建吴江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程
3.举办一届少儿艺术节
4.开发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
5.实施吴江市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
三、组织与实施
(一)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各镇(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把规划的实施作为政府管理儿童事务的重要手段,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内容。规划实施情况要列入每年政府工作报告。
(三)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目标任务分解、领导责任签约、年度报告工作、监测统计和评估、主要目标考核排序公布、示范带动、检查督促、重点突破等制度,定期总结交流规划实施情况,推动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
(四)各级政府要为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人、财、物的保障。要根据地方政府财力和实施规划的实际需求,把规划实施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促进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各级政府要接受人大和政协对实施规划、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监督。
四、监测与评估
(一)加强对儿童发展规划实施进程的监测评估,各级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应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地区、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要加强对反映规划执行情况的各项数据资料的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为如期达标提供策略。
(二)建立监测评估工作制度。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统计组和专家评估组。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和监测评估报告,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根据监测评估结果研究提出相应对策。监测统计组负责监测统计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专家评估组负责评估工作,由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参与。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工作制度。
(三)建立定期报送和评审制度。市有关部门和各镇(区)妇儿工委每年要向吴江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市统计局报送实施《规划》的年度统计报表和监测报告;吴江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形成儿童发展状况年度报告。全市2008年进行中期评估,2011年进行终期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