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4+1”等重大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以全力推动和保障宏观调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为主线,科学规范开展审计监督,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以高质量审计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吴江在现代化新征程中奋力开拓发展新境界贡献审计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审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科学谋划和战略部署,各项审计任务都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紧盯“国之大者”,坚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促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有关要求,科学谋划年度各类审计项目,充分发挥项目计划的“龙头”作用,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二)做深做实立项研究。坚持落实“强研究、提质效”行动部署要求,把立项当课题研究,准确把握审计全覆盖的本质要求,紧扣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情况,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找准审计切入点,精准契合党和政府关心关切,做到小切口、大成效。按必审项目、常规项目、自定项目分类进行立项研究,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主线,深入研究论证项目安排的必要性、审计关注重点、审计资源配置、预期成果等,保证项目计划的前瞻性和可行性。
(三)系统协同安排审计项目。坚持审计工作“一盘棋”,抓好上级统一组织项目实施,积极探索同类型综合审计、同板块联动审计、同系统上下联审,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和宏观性。坚持系统观念,充分考虑审计项目之间的联系,加大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对象、任务分工、时间安排等方面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年度审计项目布局,推动审计项目实施效果由“加法”向“乘法”转变。坚持有序安排,在一个审计年度内对同一单位、同一地区的审计,尽量安排同一审计组实施,防止多头重复、集中扎堆、频次过高。坚持把握节奏,对同时期开展的审计项目,按照体量大小合理确定结项时间,适度错开,“齐步走但不齐步收”,保障错峰审理、上报报告等。
(四)科学规范配置审计资源。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充分考虑需要与可能,合理确定审计项目数量,坚持质量优先、按需分配,增强统筹调度参审人员的科学合理性,把有限的审计资源用到刀刃上。强化计划刚性约束,避免不顾审计资源盲目安排审计项目的情况,项目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
三、审计项目
(一)围绕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组织开展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等审计。安排苏州市吴江区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苏州市吴江区2025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等项目。
(二)围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开展残疾人保障、惠农财政补贴、“城市管家”项目运营、公立医院财政补贴等审计。安排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保障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审计、苏州市吴江区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苏州市吴江区2023—2025年“城市管家”项目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苏州市吴江区公立医院财政补贴相关资金审计等项目。
(三)围绕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组织开展国有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固定资产投资等审计。安排苏州市吴江区区属国有企业防范化解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苏州市吴江区2023—2025年城镇绿化项目建设和管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二标段投资情况跟踪审计、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厂(新建日处理工业废水1.5万吨)项目投资情况跟踪审计等项目。
(四)围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安排副处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等项目。
(五)围绕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安排副处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单位、协会)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区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