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吴江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2024年7月26日,吴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江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专报等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按照审计建议,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区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要求高度重视审计反映的公共领域问题,特别是共性的、屡审屡犯的问题,针对性加强公共资金、资源、资产管理,严肃抓好问题整改。十四届区委第122次常委会议要求抓好审计提出问题整改,充分体现好审计工作对于稳经济、保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推动财政管理、使用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个方面64个明细问题中,已完成整改56个,其中:立行立改(整改期限为60日内)的问题48个,整改完成率100%;分阶段整改(整改期限为1年内)和持续整改(整改期限为1至3年内,个别整改难度特别大的问题为5年内)的问题16个,已完成整改8个,整改完成率50%。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1329.42万元,促进拨付到位资金5345.61万元,挽回(避免)损失1047.7万元,核减投资额356.46万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0项。
二、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1.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基金当年收入30%,未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问题。区财政局年底将超出限额部分结转额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明确区级所有国资独资公司和控股子企业均纳入编制范围;2024年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项目未执行指标已调整至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科目;2024年未执行的国资监管经费已调整列入区财政局(国资办)部门预算。
3.关于国有企业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不准确的问题。已进行账务调整。
4.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内容不完整的问题。2个区镇直管公房已完成资产转让,1个区镇直管公房已完成现场勘察,下一步将摸清直管公房底数并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进行入账,完整全面编报政府财务报告。
5.关于往来款形成的沉淀资金未收回统筹使用的问题。区财政局下发各预算单位《关于清理各预算单位统发代扣资金的通知》开展清理核对工作,共计清理719.62万元。
6.关于部分非税收入开票名目不准确,影响收入缴库科目准确性的问题。区财政局下发各预算单位《关于规范使用财政非税收入项目的通知》并明确错开项目调整流程,涉及预算单位均已调整完毕。
7.关于预算外财政资金专户未及时撤销并清理沉淀资金的问题。涉及专户已销户,银行余额18.23万元按规定缴入金库统筹使用。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关于专项补助资金未及时督促拨付到位的问题。涉及2个部门资金66.86万元均已拨付到位。
2.关于部分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资金沉淀在部门的问题。涉及2个部门4个银行账户共计清理上缴财政148.55万元。
3.关于已交付使用房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问题。涉及1个部门18处房产,其中1处产权移交吴江城市建设开发公司,17处已暂估入账。
4.关于部分采购未按规定纳入资产核算的问题。涉及2个部门620.8万元资产已调整入账。
(三)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1.关于部分指标执行进度偏慢的问题。东太湖度假区督促相关单位加快2022年上级指标预算执行进度,截至目前546.53万元上级指标已形成实际支出85.73万元;开发区本级未执行到位的指标已全部收回。
2.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开发区3笔86.70万元已拨付到位。
3.关于未按规定对政府专项债券开展绩效评价的问题。东太湖度假区建设局、横扇街道已选择轨道枢纽幼儿园工程项目和苏州市吴江区菀坪幼儿园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4.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东太湖度假区已对36笔202.96万元应付款进行清理上缴。
5.关于代管街道资产管理亟待加强的问题。东太湖度假区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街道资产进行盘点并出具报告;未办理租赁等手续即提供给第三方公司使用的1处资产,第三方公司已于今年5月撤场;账务处理不规范的2处资产转让已完成账务调整。
6.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个别环节操作流程不规范的问题。2个民生实事项目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江陵街道按照现有工程合同价作为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同里镇工程项目已转固。
7.关于内部审计整改不及时的问题。开发区修订《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将内审工作整改期限由30日调整为60日,同时强化内审整改督查力度,压实整改单位责任,确保问题及时整改。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审计
1.关于保证金未及时退还的问题。涉及46笔387.41万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和其他保证金均已清退到位。
2.关于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的问题。盛泽镇已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收取,2024年签约供水合同明确取消接水费和扩容费。
(二)生态补偿政策落实审计
1.关于专项资金设立依据文件未及时更新的问题。区财政局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吴江区轮作休耕相关政策的抄告函》,进一步明确政策执行范围。
2.关于预算资金科目未调整的问题。今年以来指标调整均根据批办单在系统中同步调整,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3.关于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偏慢的问题。2023年度生态补偿资金已于今年5月全部下拨;3个乡镇1730.82万元已拨付到位。
4.关于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聘请第三方对2023年度生态补偿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将对重点绩效评价进行结果运用,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苏州市吴江区2020年至2022年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关于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住建局已对截至2023年12月待分配收益4.47亿元进行分配,自2024年起,定期对待分配收益进行整理清算。
(二)苏州市吴江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调查
1.关于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不健全,职能界定不明确的问题。区住建局制定并出台《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完善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及议事规程,松陵、同里等四个板块已成立老旧小区专班。
2.关于资金筹集、拨付及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部分片区收到补助资金后未按规定使用,涉及金额228万元。平望镇、汾湖高新区已将未按规定使用的补助资金调账并下拨;二是个别片区重复申请区级奖补资金,涉及金额525万元。七都镇已将重复领取的资金全部退还至区财政局资金清算总户;三是部分片区申报的奖补资金依据不准确,涉及金额288.66万元。区住建局已开展2021年、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区级奖补资金情况摸排工作,并会同区财政局组织召开整改会议,明确各板块梳理结算审计金额,根据工程结算金额多退少补;四是补助资金闲置未及时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涉及金额5894.27万元。各相关单位已根据项目进度情况下达或调账补助资金共计4099.75万元,其中专项债已全部拨付完毕。
3.关于9个小区在墙面粉刷、雨棚改造、健身步道建设等方面施工质量不达标,安全存在隐患;3个小区建设进度缓慢,当年度未完成改造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对9个小区墙面脱落进行了修补翻新,对雨棚不合规型材进行了更换,并修补了破损的健身步道。3个小区已完成竣工验收。
4.关于社区托管模式不健全,部分片区共计36套路灯、32套楼道感应灯、1套电瓶车充电桩建成后超一年不能正常使用;大部分小区在引入物业管理服务方面待提高的问题。目前,桃源镇及七都镇积极协调,部分小区路灯及楼道感应灯等设备已完成通电工作,桃源农商行小区已完成开户增设电表申请工作;区住建局结合吴江实际,探索“物业城市”试点工作,通过大物业管理模式下的区域化管理,有效辐射辖区内老旧小区,实现改造后老旧小区物业的长效管理。
五、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1.关于21个项目标底编制存在质量问题,太湖新城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等单位从完善标底复核机制、强化标底编制及复核单位考核管理、加强内部协调等三个方面落实整改措施,审计过程中积极协调项目参建方,已挽回损失1036.26万元。
2.关于5个项目存在工程进度款超付问题,同里湿地公园有限公司等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目前超付金额已追回,累计追回超付款项390万元。
3.关于5个项目存在的超范围建设问题,苏州未来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加强内部培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
4.关于1个项目存在的施工管理不善导致造价增加问题,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项目变更管理,完善审批流程,避免管理不善导致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情况发生。
5.关于施工图设计不完善,产生约1899万元变更减少金额的问题。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已与设计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补充优化设计图纸,被审计单位召开工程变更备案专项会议,相应备案正在审批。
6.关于2个项目施工进度及建设程序滞后的问题。吴江水务集团等3家被审计单位已采取相关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汾湖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已完成地下主体结构施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计划今年11月底完成所有可实施村庄建设。后续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执行,避免发生同类问题。
7.关于1个项目资金筹措不及时、部分内容未按图施工、建设期履约保函形式与合同要求不符的问题。项目公司已和江苏银行签订相关融资合同并提交至实施机构备案。水务集团等被审计单位督促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图施工,加强现场管理,要求项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未按图施工部分在结算中予以扣减。社会资本方已按PPP合同要求补足建设期履约保函。
其他建设管理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整改。
(二)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关于15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前期手续的问题。苏信学院强化工程项目全流程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办理立项批复和施工许可证手续,细化工程项目备案管理。
2.关于12个项目未按规定形式招标采购的问题。苏信学院修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学院资产管理与招标采购工作专题培训,规范采购审批程序,提高学院采购效率。
3.关于6个项目高计采购预算的问题。苏信学院严格执行《苏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等招标采购政策。在后续的政府采购中,严格审核项目可行性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前置材料,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4.关于6个项目评标定标过程管理不严的问题。苏信学院加强采购规章制度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在评标、定标等重点环节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人评标代表的履职行为。
六、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1.关于部分资产基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个部门印发《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职能和人员配置方案》,明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时运用资产管理系统加强资产管理;2个部门账外房产和汽车均已入账;1个部门对账实不符的库存产品进行盘点,目前已完成账务处理。
2.关于部分资产使用不规范的问题。1个部门通过资产移交、拍租等方式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13.80万元租金收入和27.60万元补收租金收入已开具非税票据上缴财政;1个部门原出借资产已按规定流程移交给对方行政事业单位;1个部门已委托第三方测量出租资产实际出租面积,严格规范出租资产的使用用途,对于资产出租事项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按区财政局批复意见执行。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
1.关于内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水务集团制定《生产药剂管理办法》,后期结合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增加药剂管理模块,精准投药;按照合同要求完善试剂、易损件更换记录等内容台账;制定《生产药剂管理办法》,下属各厂已严格按照主要指标每批次必检、次要指标季度抽检的要求开展药剂检测工作;加大招标采购文件审核力度,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对涉及金额较大的工程(设备)或专业性较强的招标采购文件,实施集体会商会审,杜绝“量身定制”的现象发生。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水务集团下属公司按照固定资产盘点要求做好每年度盘点。
(三)国有资源资产审计
1.关于个别重点湖泊未设置湖长的问题。已对白米湾设置镇、村两级湖长,并设置了公示牌。
2.关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低于预期进度的问题。剩余6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均已建成并通过市级验收。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总的来说,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已得到有效整改,但是仍有少数问题因整改程序需一定时间完成等原因,整改工作仍在推进中。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积极作出后续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推动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一是坚持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学习贯彻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担当,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注重举一反三,促进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二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集体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加强跟踪督促。区审计局切实履行好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分析评价,对于整改进展和整改措施脱幅、整改过程中存在困难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持续跟进,推动应改尽改、见底清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