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吴江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吴江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全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坚定走在示范区建设最前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进步。
——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2023年新增一般债券2.5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2.05亿元,有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全面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全口径留抵退税18.66亿元,新增减税降费33.55亿元;2023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90亿元,同比增长6.12%,税收占比82.05%,收入总量列苏州大市第三。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切实保障重点民生。2023年,全区民生支出268.1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3.54%。其中:教育支出45.13亿元,增长5.48%,助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农林水支出33.87亿元,增长18.41%,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科技支出24.55亿元,增长0.15%,持续有效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整改工作提质增效。召开全区审计整改会议,对2020年至2023年8月期间审计问题情况进行整改回头看;期间共计促增收节支0.21亿元,核减投资额1.78亿元,挽回损失648.23万元,上缴财政2.30亿元,调账处理23.07亿元,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85项;指导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2023年开展内审项目562个,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金额564.60万元,制定完善制度19项。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3年区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6亿元(可用财力122.5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74亿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54.06亿元(可用财力89.4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6.24亿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1亿元,支出0.72亿元;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25亿元,支出17.97亿元。
2023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67亿元(可用财力62.9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0亿元(可用财力4.7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3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20亿元,支出3.50亿元。
2023年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9亿元(可用财力25.1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12亿元(可用财力25.7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8.08亿元。
从审计情况来看,2023年吴江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编报工作较为规范,但在部分环节如预算执行、沉淀资金盘活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基金当年收入30%,未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涉及3项基金结转资金分别占当年收入的187%、193%和108%。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规范。涉及2家国有独资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未纳入预算收入编制范围;6250万元预算支出未按规定预算科目核算;376.27万元预算支出不符合规定范围。
3.国有资产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不准确。涉及国资账显示对外投资4家公司1.15亿元,实际上述4家公司已注销或股权已转让。
4.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内容不完整。涉及3个区镇2180宗9.13万平方米直管公房应纳入未纳入编报范围。
5.往来款形成的沉淀资金未收回统筹使用。非税收入及清算专户账面显示应付代管资金(统发代扣)余额734.82万元,涉及57个预算单位,其中有44个预算单位余额680.34万元2022年起未使用。
6.部分非税收入开票名目不准确,影响收入缴库科目准确性。涉及21个行政事业单位2894.84万元利息收入和资产出租处置收入均开具“其他非税收入”项目。
7.预算外财政资金专户未及时撤销并清理沉淀资金。涉及1个专户,银行余额18.23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区教育局、区资规局、区卫健委、区行政审批局等下属单位数量大、民生相关的4个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专项补助资金未及时督促拨付到位。涉及2个部门资金66.86万元未拨付到位。
2.部分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资金沉淀在部门。涉及2个部门4个银行账户资金277.26万元。
3.已交付使用房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涉及1个部门18处房屋。
4.部分采购未按规定纳入资产核算。涉及2个部门620.80万元做费用支出,未按规定转入资产。
(三)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部分指标执行进度偏慢。一是上级指标执行率偏低。涉及东太湖度假区24笔2022年上级指标1376.76万元,剩余546.53万元未执行。二是本级追加指标执行率偏低。涉及开发区9笔2023年本级追加指标890.66万元,剩余701.02万元未执行,年底指标由开发区财资局收回。
2.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开发区3笔86.70万元“2023年度吴江区专利专项资助经费”未及时下拨相关企业。
3.未按规定对政府专项债券开展绩效评价。截至2023年底,东太湖度假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共计7项,债券余额2.14亿元,未按规定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4.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如东太湖度假区涉及36笔202.96万元应付款项挂账三年以上,均无后续支付计划。
5.代管街道资产管理亟待加强。2023年度松陵街道、横扇街道均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松陵街道1处资产提供给第三方公司使用未办理租赁等手续;松陵街道未将2处资产转让价款登记入账,涉及转让价款2093.08万元,转让价款由东太湖度假区财资局非税资金专户直接收取。
6.民生实事项目个别环节操作流程不规范。江陵街道2个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但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2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间滞后;同里镇和江陵街道5个工程项目已交付使用未及时暂估转入固定资产。
7.内部审计整改不及时。开发区2023年共开展内部审计项目31个,其中4个项目整改材料反馈时间超过规定的30日要求,最长项目3个月后反馈整改材料。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情况
结合地方党政经责审计、乡镇财政决算审计、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项目等,重点关注开发区本级、同里镇、盛泽镇降费政策落实、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1.保证金未及时退还。涉及开发区本级、同里镇共计46笔387.41万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和其他保证金未及时清退。
2.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涉及盛泽镇收取2017年已取消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70.45万元,2020年已取消的接水费和增容费24.27万元。
(二)生态补偿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以推动生态补偿政策落地见效、提高资金绩效、促进完善体制机制为目标,对吴江区2023年度生态补偿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专项资金设立依据文件未及时更新。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吴江区生态补偿政策的通知》个别条款已停止执行。
2.预算资金科目未调整。涉及502.62万元支出应在系统指标中予以调整但未调整。
3.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偏慢。区本级安排1.37亿元生态补偿资金,当年度预算执行率为32.52%,执行率偏低;涉及3个乡镇1730.82万元资金拨付不及时。
4.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2023年区本级安排的生态补偿资金绩效目标指向不明确,部分绩效目标值缺乏可衡量性。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苏州市吴江区2020年至2022年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截至2022年12月,吴江区已经归集维修资金的小区共有572个,涉及43万余户,账面余额58.79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管理不规范。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未及时分配至业主账户,截至2023年6月底待分配累计收益涉及4.07亿元。
(二)苏州市吴江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共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项目34个,总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涉及居民5966户,总投资1.54亿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增设电梯33台。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不健全,职能界定不明确。老旧小区改造操作层面上的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和议事规程制定不全,老旧小区改造专班尚未全部成立。导致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应改造未改造、纠纷解决不及时。
2.资金筹集、拨付及使用不规范。一是部分片区收到补助资金后未按规定使用,涉及金额228万元;二是个别片区重复申请区级奖补资金,涉及金额525万元;三是部分片区申报的奖补资金依据不准确,涉及金额288.66万元;四是补助资金闲置未及时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涉及金额5894.27万元。
3.9个小区在墙面粉刷、雨棚改造、健身步道建设等方面施工质量不达标,安全存在隐患;3个小区建设进度缓慢,当年度未完成改造。
4.社区托管模式不健全,部分片区共计36套路灯、32套楼道感应灯、1套电瓶车充电桩建成后超一年不能正常使用;大部分小区在引入物业管理服务方面待提高。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继续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293个,审计金额185.06亿元,开展专项审计项目1个,共发现和披露建设管理问题160个。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1.标底编制存在价格高计、重复取费等质量问题,涉及21个项目,错误金额1595.26万元,审计挽回损失1036.26万元。
2.工程进度款超付问题依然存在,涉及5个项目,超付金额390万元。
3.项目建设超过立项及合同范围,涉及5个项目,金额721.39万元。
4.施工管理不善导致造价增加,涉及1个项目,金额121万元。
5.施工图设计不完善,涉及1个项目,产生约1899万元变更金额。
此外,审计还发现41个项目合同条款约定不规范;5个项目竣工图与现场实际不符;2个项目施工进度及建设程序滞后;1个项目资金筹措不及时、部分内容未按图施工、建设期履约保函形式与合同要求不符。
(二)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对苏信学院在2018年—2021年期间实施的146个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按规定办理前期手续,涉及15个项目。
2.未按规定形式招标采购,涉及12个项目。
3.高计采购预算,涉及4个项目,共计201万元。
4.评标定标过程管理不严,涉及6个项目。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结合部门经责审计项目,重点关注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产基础管理不到位。1个部门各类资产由多部门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和权限不够明确,未充分落实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2个部门存在账外资产;1个部门部分库存商品市场单价与账面单价不相符。
2.部分资产使用不规范。1个部门有7处资产闲置,同时,有13.80万元租金收入未按规定上交国库、27.60万元租金收入未及时收取;1个部门1处资产出借给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双方未签订协议;1个部门17次资产出租未报批和公开拍租,2处资产未按批复面积和用途对外出租。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
结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吴江水务集团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内控管理不规范。水务集团药剂投放管理标准未制定,各生活污水处理厂药剂投放标准差异过大;2家污水处理公司的出水仪表运维台账不完整;各生活污水处理厂药剂收货时未按合同约定检测验收;1家下属公司部分项目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1家下属公司2022年度未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
(三)国有资源资产审计
结合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同里镇2020年10月至2023年6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重点湖泊未设置湖长。白米湾为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中的湖泊,同里镇未就该湖泊设置镇级湖长、村级湖长。
2.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低于预期进度。同里镇2020年至2022年应建成13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截至2023年6月已完成7个,剩余6个未完成。
六、上年度未整改到位事项的落实情况
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个方面74个明细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审计整改率100%。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区审计局进一步强化“纪巡审”贯通协同,联合区委巡察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9份,区纪委监委立案12人,其中9人被党纪政纪处分,3人被移送检察院。
八、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重大政策落实。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加大财政资源政策统筹力度,及时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资产;进一步完善吴江区生态补偿政策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推动吴江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等政策,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加强重大项目管理,切实保障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商品住宅维修基金、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强化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全过程监管,助力推动资金到位、项目落地、政策见效,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压紧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加强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及时盘活处置各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规范资本运作,推动国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提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效能,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落实中,有的问题已经整改。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并将在年底前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示范区建设五周年,做好今年各项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监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区在中国式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中当好排头兵作出审计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