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吴江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7月25日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李小迟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吴江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2022年,我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坚定扛起“勇挑大梁”重大责任,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区经济运行平稳向好。
——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促进财政可持续运行。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0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76%,税比81.0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列苏州大市第三位;始终坚持“三保”在预算支出中的第一优先顺序,全年“三保”支出110.33亿元;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开源节流,持续压减一般性、非刚性支出,2022年本级“三公”及会议费支出较上年减幅34.11%。
——努力克服财政收入下行压力,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96亿元,同比下降1.18%,其中民生支出287.48亿元,同比增长1.6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2.86%;社保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交通运输等支出增速较去年增长明显。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良好,促进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被审计单位不断加大整改力度,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共涉及五大方面45个问题65个具体事项,截至目前,63个事项已得到整改,整改率为96.92%,2个事项的审计整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区审计局持续跟进,督促被审计单位尽快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区本级、区级部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吴江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未按规定标准设置预备费。2022年吴江区本级设置预备费10000万元,未达规定标准。
2.非税收入缴库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的预算科目入库,涉及3类收入金额合计3757.52万元。二是非税收入24237.08万元未及时缴库,区财政局已将以上款项全部缴入国库。
3.非税专户待确认款项沉淀超1年未及时确认归属。涉及8个非税收入银行专户2034笔资金共计9567.70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抽查8家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外的分散采购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三重一大”执行不够到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或审批流程晚于采购合同签订,涉及3家单位3个采购事项合同总额52.58万元。
2.部分单位政府采购形成的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2家单位的建设工程和信息系统未及时计入账面资产,金额合计658.50万元。
(三)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东太湖度假区非税收入1420.94万元未及时入库,至2023年2月已入库。
2.部门间仍存在横向分配资金,不利于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涉及吴江开发区金额合计11318.19万元。
3.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年度追加预算不精准。涉及吴江开发区29个项目8636.13万元,执行率均为0;东太湖度假区1个项目1680万元,执行率仅41.76%。
4.吴江开发区个别资金连续结转两年未统筹使用,涉及指标余额121.99万元。
5.政府财务报告未按规范填写。太湖新城八坼街道在编制2021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时,部门内部单位之间往来款未按规定抵销,多填报“其他应收款”5731.35万元。
6.资金拨付管理不到位。东太湖度假区对下属预算单位实事项目款按季度拨付,未按实际用款进度拨付资金,造成年底收回结余资金3265.55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苏州市吴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池塘建设等“三高一美”专项资金审计
1.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5个区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高标准池塘建设工程未按国家规定招投标,累计涉及拆分工程项目35个,工程合同金额8454.16万元。
2.部分高标准池塘建设项目未如期完成验收。高标准池塘建设项目共计68个,其中40个项目已完工但未如期实行区级验收,涉及工程合同面积1.8万亩,合同金额1.07亿元。
3.未按规定拨付池塘长效管理补助资金。在标准化池塘改造项目未经区级验收的情况下,区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提前拨付2019至2020年池塘长效管理补助资金356.04万元。
4.项目管护不到位。一是1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未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将原先设计砂石路硬化为沥青道路,涉及道路855.96米;二是2个高标准池塘项目部分池塘被占用;三是1个高标准池塘项目荒废,涉及面积13.8亩;四是21个池塘点位三个月以上无人巡查监管。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2022年区审计局对震泽镇2019年5月至2022年4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资源管理方面。新增耕地后期管护不到位,存在闲置、抛荒、违规占用和变更用途等问题,涉及面积合计1102平方米。
2.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水功能区水质部分单项指标超标,长漾站点2020、2021年度水质目标为III类,实际总磷指标年均值均仅为V类。二是震泽污水处理厂部分排放指标超标,部分天数总氮超标,个别天数ph值未达标。三是龟鳖养殖行业尾水排放仍未做到全部达标,治污、治隐患风险依然存在。
3.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空气质量与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尚有差距,2019至2021年PM2.5未达标。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审计
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因受疫情因素影响、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不力、预算安排不精准等原因,至2023年3月底,吴江区共计有24笔政府专项债券未使用完毕,资金结存数56073万元(其中2笔3371万元4月份已支付完毕)。
(四)纾困解难政策落实情况专题审计
结合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项目,对纾困解难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符合条件的对象未及时落实减免政策。涉及1个单位14处资产应减免未减免8.32万元,审计提出后已落实减租。
2.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减免租金。涉及1处资产62万元不符合减免要求。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
(一)苏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情况(吴江区)专项审计调查
1.规划和机制建设方面。未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审计提出后,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已印发《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吴民〔2023〕32号)。
2.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方面。一是个别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经费补贴金额超过实际建设费用。二是个别日间照料中心补贴发放与第三方机构核验面积不符,缺少补助发放决策材料。三是2个新建住宅区的养老服务用房未在竣工验收后办理交付使用手续;2处新建小区未配建养老用房。
3.机构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方面。养老机构设立未落实吴江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截至2023年4月底有2个仍在建、4个已建成但还未运营。
4.兜底保障和福利制度落实方面。一是4家集中供养机构等级未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等级标准。二是区卫健委多发放计生特扶人员福利1.28万元;区民政局2.33万元尊老金发放不到位,审计提出后,区民政局已追回和补发相关尊老金。
(二)苏州市吴江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运维和补助专项资金审计
2019至2021年度,区财政安排苏州市吴江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运维和补助资金共计19.59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考核细则未及时更新,未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结果与污水处理费拨付挂钩。
2.污水处理运行费和污泥处置费计算标准不一。2019至2021年度拨付的12家生活污水厂污水处理费及污泥处置费,5家按照出水量进行补贴,7家按照进水量进行补贴。
3.个别项目清算结果审核不严。区水务局开展各区镇2018年的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奖补清算时,对计算结果缺乏审核,存在超范围补助和遗漏奖补项目的情况,涉及多补1个区镇106.49万元,少补1个区镇301.54万元。
4.污泥处置费支出不规范。盛泽水处理公司对污泥重量缺乏复核;吴江桃源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吴江平望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根据出水流量结算污泥处理费。
(三)苏州湾文化中心财政补助资金专项审计
2020年至2021年,苏州湾文化中心共收到区财政补助资金4940万元,支出4153.92万元,结余786.0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作管理不到位,指标数据不严谨。苏州湾文化中心未能提供宣传部下达的2020年至2021年度46场剧目演出的出票清单和观众上座率的原始数据。剧目演出考核的上座率的真实性未能验证。
2.票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点。苏州湾剧院公司对演出赠票管理未建立制度,也未形成台账。赠票管理混乱,抽查发现存在赠票领取时间与演出时间不匹配,个别演出场次赠票无经办人、领取人签字的情况。
(四)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总概算投资4.96亿元,截至2022年7月底,项目累计已支付资金1.50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已开工建设,但未取得施工许可,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申请备案;施工占用部分林地,未按规定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涉及4个标段共1564万元;超范围列支建设资金,涉及金额1393万元。
四、政府投资审计
(一)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发现2个项目存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程序未履行、施工图设计不够完善等问题;1个项目存在招标图纸未经审图导致约101万元的设计未及时变更备案等问题。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收取836万元履约保证金,部分建设内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涉及金额390万元。
(二)政府投资EPC项目建设情况
对2019年1月-2022年7月期间实施的,涉及全区22家建设单位实施的36个吴江区政府投资EPC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总投资金额53.98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7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14个项目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18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或未办理开工报告手续;14个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13个项目招投标时竞价不充分;4个项目总承包人员不到岗、实际现场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不符;24个项目有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的情况,共涉及合同金额27.38亿元;1个项目中的特殊材料价格管控不到位,涉及金额648.85万元;4个项目勘察设计费用多计,涉及金额28.37万元。
五、国有企业审计
2022年区审计局对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金投后管理不规范。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未履行投后管理职能,对未实际经营的基金没有采取管理措施,维护投资方的合法权利。
(二)担保业务未按规定落实反担保措施。苏州市吴江创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吴江京奕特种纤维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未采取财产抵押等其他类型的反担保措施。
(三)重大事项未经“三重一大”决策。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放弃投资回购权、清算优先权和业绩补偿等重大事项上,未经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四)个人跟投的管理机制尚不完善。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未明确离职人员后续跟投份额的处理办法及跟投收益兑现操作办法。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效能和可持续性。加强财政资源政策统筹,加大收入统筹力度,充分挖掘各种闲置资源潜力,管好用好债券资金,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不断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切实提高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保双促进;深入推进纾困解难政策落实,支持和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加强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促进资金资产高效使用。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着力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强全过程监督,推动政府投资行为更加科学规范、项目建设全力提质加速、政府投资效益不断提升。
有关部门、单位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落实中,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并将在年底前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为吴江区坚定走在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最前列,推动“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建设贡献审计力量!